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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中心2021-2024年公园保安服务项目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中心2021-2024年公园保安服务项目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中心2021-2024年公园保安服务项目 | 2021-08-09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中心
乙方:福建赫征保安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GXHJ[GK]*******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中心2021-2024年公园保安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马尾区园林中心公园保安服务考核办法》;。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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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10 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 3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叁拾叁万陆仟叁佰柒拾陆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2021年8月1日起,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现场服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合同标的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中心2021-2024年公园保安服务项目”,服务辖区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东江滨片区、魁岐片区、城区广场片区、天马山片区、亭江片区等,甲方有权单方指定服务辖区范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期次:不限次数 (2)验收期次说明:按招标文件、本合同及《马尾区园林中心公园保安服务考核办法》要求执行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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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按月实行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考评结果,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采购人在次月10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应付的服务经费(经考核被扣除的服务经费除外)。注:中标人须提供服务于本项目所有员工的工资收入清单、服务质量考核表及发票等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齐以上材料后通过银行转账至中标人帐户。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 (2)提交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年度服务费(第一年)的5%(即人民币288939.6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履约保证金被扣等导致不足合同年度服务费的5%时,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保安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费用用以补足履约保证金。 (3)退还方式:合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21 年 8 月 1 日 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在履约中未按合同任一条款履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付当月的全部服务经费。 10.2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单方擅自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经费作为违约金。 10.3因一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摊责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保安人员数量配备166人。 保安人员配备要求(166人) 项目负责人 保安队长 森林护林员 保安员 1(人) 5(人) 16(人) 144(人) 注:上述人员要求为本合同的最低配备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当班人数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保安人员花名册》。 14.2保安人员要求 14.2.1所派驻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持证上岗、无违法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14.2.2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二级/技师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负责与甲方沟通和保安管理工作。 14.2.3配备持有C1驾驶证以上的保安人员,负责驾驶甲方单位现有电瓶车,并负责维修;每个片区(东江滨片区、魁岐片区、城区广场片区、天马山片区、亭江片区)配一名保安队长。 14.2.4需设立森林护林队负责天马山公园的日常森林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因森林防火需要,要求此岗位工作的保安人员在服务期内须为固定人员,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高165cm(含165CM)以上,具有初中(含)以上学历。 14.2.5本项目要求配备16名女性保安人员,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熟悉操作计算机。女性安保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身高158cm(含158CM)以上,具有中专(含)或高中(含)以上学历。 14.2.6其他男性安保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身高165cm(含165CM)以上,具有初中(含)以上学历。 14.2.7保安服务工作时间为24小时制,要求乙方根据所服务区域特点安排班次,每班保安人员需配备一名持有C1驾驶证以上的保安人员。 14.2.8所派驻的保安员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执勤期间根据区防指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园游客严格执行入场体温检测、两码联查(健康码和疫苗接种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如因乙方管控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4.3主要服务要求 14.3.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约定,在责任区域内提供保安管理服务。 14.3.2乙方应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须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14.3.3要求在当班期间应做到着装整齐、统一规范、精神饱满、文明礼貌、责任心强、警惕性高、不擅离职守,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开展服务,同时做好当班记录。 14.3.4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定期举行消防演练,提高队员的消防意识,熟练使用消防器具,加强公园动用明火的控制和管理。森林护林队员的配备须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保安人员均属于义务消防员,均有义务、有责任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火灾时紧急奔赴火灾现场,并及时迅速报告相关领导。禁止游客在公园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4.3.5做好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工作,保证定点、定位的消防工具和设备不受损坏能够及时使用。 14.3.6认真做好巡护森林工作,防止盗伐林木、乱采乱挖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 14.3.7如遇突发情况(如防恐、防暴、防灾害),以及重大节假日活动,甲方须要紧急召集保安力量,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需求在规定时间调动相应数量保安人员到岗,进行安全保卫工作,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用。 14.3.8乙方需为保安人员配备考勤打卡机,每一位保安员都必须考勤打卡,驻派保安人员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得脱岗,若经甲方抽查,当月发现片区内有保安脱岗现象一次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保安服务费300元/人次,累计发现第二次的扣除保安服务费1000元/人次,累计发现第三次的扣除保安服务费3000元/人次,累计发现四次的扣除当月全部保安服务费并有权解除合同。 14.4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 14.4.1严格按照公园管理规定及治安维护管理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主动配合,自觉完成上级管理人员安排的各项工作。 14.4.2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以及保护公园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责任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巡视,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确保责任区域内的公共附属设施不受人为恶意破坏,积极做好责任区域内公共秩序,文明劝导等工作。 14.4.3协助处理责任区域内发生的紧急事故,发生在责任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火灾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及消防事故,依法妥善处理责任区域内其他突发事件,警卫及进出口秩序维护工作,保证游客在公园内的安全。配合甲方对责任区域内进行日常管理。 14.4.4维持好公园入口秩序,阻止摆摊设点,协助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 14.4.5对接好公园内经过审批的公益性宣传活动,维持好秩序,督促主办方做好活动后卫生清理工作。 14.4.6认真做好巡逻工作,防止电力等设施被盗或被损坏。勇于对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14.4.7巡逻过程中发现的一般事务性问题即刻处理;发现安全隐患要向公园管理中心汇报,及时排查。 14.4.8台风、暴雨期间应指引和疏导游客安全离开,并按规定闭园,如遇到游客需要帮助,尽能力帮助游客,不便提供帮助时,要提供指导服务并做好解释工作。 14.4.9如遇游客打架、斗殴、火灾、盗窃、恐怖、暴力等情况应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汇报,如有必要,报110辖区派出所处理。 14.4.10乙方还须协助片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做好园区设施、绿化保洁等管理工作。 14.4.11发挥公园监控系统作用,监控室保安人员及时将观察到的可疑情况汇报给当班领导。 14.4.12保安人员巡查应认真详细记录日常巡逻执勤中所发生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4.4.13因保安值守不到位的问题造成公园内公共设施被盗或破坏,以及园内人员人身和财物损害,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未及时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保安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14.4.14严格维护公园公共形象,不得擅自接受新闻采访。 14.4.15如遇重大活动、重大险情等,保安人员都应延迟下班,加派保安人员在岗。 14.4.16做好交接班工作,按公园管理规定时间开,闭园,并做好清园工作。 14.4.17游客存在以下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并做好沟通工作: (1)妨害公共场所治安; (2)损害公园环境卫生; (3)损毁树木花草和公园设施、伤害动物; (4)开展妨碍游客游园安全的体育活动或者擅自驾(骑)车进入公园; (5)携带宠物进入公园; (6)在非指定区域游泳; (7)擅自张贴、设置、散发广告或者其他宣传物品; (8)从事算命、占卜、看相等迷信活动; (9)擅自营火、烧烤或者宿营; (10)在公园内放飞行器、风筝等空中飞行物; (11)在绿化带晾晒东西,私接水源、电源; (12)其他妨碍游客观瞻的; (13)发现流浪者、精神病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14.4.18天马山森林护林队工作职责 14.4.18.1队伍要听从区园林中心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遣,配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队伍扑救森林火灾,配合甲方组织队伍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接受指导、检查和监督。 14.4.18.2队伍在森林火灾扑救时,指挥员和管理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队员不得无故不参加、集结迟到、扑火早退,要服从队长指挥,不得擅自行动或撤离。 14.4.18.3队员在森林火灾扑灭后,不得擅自撤离火场,要认真组织清理、看守火场,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 14.4.18.4队伍应当按规定安排队员值班,及时接警、报告、转发或传真有关文件、会议通知等火情信息,并做好值班记录。同时,于每月底将下一个月的值班表抄送给甲方的主管机构备案。 14.4.18.5队伍要对队员值班、业务培训、体能训练、扑救森林火灾、森林巡查和森林森林防火值勤等工作行动情况进行记录、拍照或录像,并建立档案保存管理。 14.4.18.6在森林巡查和森林防火执勤工作中,队员要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其主管机构、林业工作站检查、指导、监督。队员要按时到岗到位,严禁群众携带火种进山和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火种进山就收缴,见烟就查,见火就扑,并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火情。 14.4.18.7队员在执行任务或工作中,接触涉及的火情信息(包括值班接警、火情扑救动态、现场照片、摄像等)、图纸、文件、会议等需要保密的内容或者情况尚未调查清楚的事项,不得对外擅自泄露或报告。 14.4.18.8天马山公园森林防火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因乙方的保安人员工作失职引起的森林火灾,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4.5工作纪律要求 14.5.1上岗着装整齐,服装应标注马尾园林及编号,佩戴证件,精神饱满。 14.5.2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吃零食、不准在值班岗位上抽烟、不嬉笑打闹。 14.5.3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擅自换岗,请假或调岗应经甲方单位同意并备案。 14.5.4站姿:保持两腿与双肩同宽,两手自然下垂,或双手交叉放于身后或前胸下,收腹、挺胸,不得大稍息,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不得前顶后靠。 14.5.5坐姿:不趴桌,不翘腿,双眼正视前方,姿势端正。 14.5.6精神面貌:行走有力,挺拔,精神饱满,目视前方,富有朝气。 14.6工作态度要求 14.6.1举止文明、用语文明,切忌粗言秽语。服务态度温和,避免和游客发生冲突。 14.6.2严于职守,敢于担当,遇到问题不退缩,保持冷静,反应迅速。 14.6.3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好公园保安管理工作。 14.6.4服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14.7其他要求 14.7.1保安人员不履行职责或不服从甲方有关保卫工作的规定,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应在两天之内予以调换。 14.7.2甲方与保安人员不存在劳动、劳务合同关系,乙方应为服务于甲方单位的安保人员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保险,并提供人身安全保障。如果发生职业危害、意外工伤与事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7.3乙方须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与新公司移交工作。 14.7.4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为保安人员提供值班室和休息室等办公场所,场所卫生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4.7.5乙方应为保安人员配备统一制服(服装应标注马尾园林及编号),同时根据所派驻责任区域的特性为保安员配备安保装备。 14.7.6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履职不到位,导致甲方被政府行政机关书面通报批评的,乙方应负责整改,并协调甲方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如导致甲方一年内三次(含)以上被政府行政机关书面通报批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4.8.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4.8.1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马尾区园林中心公园保安服务考核办法。 14.8.2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4.8.2.1按月实行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考评结果,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于次月进行付款,甲方在次月10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应付的月服务经费(经考核被扣除的服务经费除外)。 14.8.2.2 发放等级如下: ①根据月综合考核总分,按照以下档次拨付服务经费: A.考评得分≥90分的,全额拨付当月服务经费; B.85≤考评得分<90分的,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拨付当月服务经费的98%; C.80≤考评得分<85分的,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3%,拨付当月服务经费的97%; D.考核得分<80分的,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5%,拨付当月服务经费的95%; E.乙方全年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总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责令退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4.8.2.3乙方履约的前一个月为过渡期,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不扣服务经费,第二个月开始正式对乙方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拨付经费。乙方前一个月的服务经费作为考核保证金,根据考核情况处罚后于次月核付乙方,经费采用“先服务后拨付”的方式。 14.9.退出机制 14.9.1甲方对乙方的考评,全年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总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乙方退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4.9.2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将对履行合同不力的情况记入乙方信誉档案: (1)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标准,全年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总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 (2)因乙方履职不到位,导致甲方一年内三次(含)以上被政府行政机关书面通报批评; (3)对日常监督考核、整治活动中工作不到位且对下发的整改通知不按时间落实整改或经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年内累计三次(含)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4)弄虚作假、骗取或冒领财政资金的; (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甲方的允许,乙方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6)乙方管理不当发生重大事故,如:人身伤亡、设施损坏、游客索赔等,甲方可酌减当月酬金5-100%,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系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向乙方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凡管理混乱,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所作出的响应和承诺的,在得到甲方之通知整改一个月仍无明显改观,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甲方依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有权临时接管乙方的服务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在服务期间乙方组织的管理机构、人员数量、人员素质与服务要求严重不符,无法完成安保工作的; (9)经确认在服务期间保安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未达到招标确定的标准,或组织人员加班未按时足额发放加班费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劳动法等执行)。 14.10.风险承担 14.10.1合同履行期内,保安人员辞职或因其他事由造成甲方空缺岗位的,乙方应及时派遣新保安员交接顶替,不得缺员。因缺员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14.10.2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10.3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中心 | 乙方: | 福建赫征保安有限公司 |
住所: | 马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17楼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八一七中路与群众路交叉处君临盛世茶亭地铁八商业综合楼7层10办公 |
单位负责人: | 王菲 | 单位负责人: | 黄利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7*****55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新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1*****040008287 |
签订地点: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中心
签订日期:2021年08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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