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府镇交通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刘府镇交通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刘府镇交通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Y-G*******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刘府镇交通路改造工程

2、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刘府镇交通路

2、建设规模:建设起点位于省道S310,终点位于刘府中学路全长1918米,项目总投资约998万元,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及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计划工期: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

4、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程款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5%(施工单位人员、机械等进场、临时设施搭建完毕、开工令签署后7日内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5%,13个月内支付经审定结算价款的50%,25个月内支付审定结算价款的70%,余款37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办理会员入库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

3. 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必须持有《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方有资格进入我县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企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联系人:雷玉彬。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3年10月 12 日 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 400 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拾玖万元(RMB:19万元);信用保证金的金额:陆拾万元(RMB:60万元)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与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4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刘府镇交通路改造工程施工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293********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阳县刘府镇

联系人:陈书记

电 话:****-******* 135*****5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华海大市场7号楼2号

联系人:简 工 张 工

电 话: ****-******* 183*****2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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