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冬季锅炉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冬季锅炉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冬季锅炉取暖用煤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冬季锅炉取暖用煤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CFDQZFCG201310A0606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曹妃甸区财政局一楼
联系方式:****-*******
采购数量:约3461.5吨,其中:块煤261.5吨;面煤3200吨。
采购用途:冬季锅炉取暖用煤
项目实施地点:各行政事业单位、农场中小学
供货时间:以合同要求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详见谈判文件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购谈判文件时带复印件,投标时带原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
(3)、采煤许可证副本或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该项目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
3、购买谈判文件时,需到曹妃甸区检察院办理《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联系电话:******* 139*****492)。
4、从招标人处购买谈判文件。
领取标书时必须携带如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4)采煤许可证或煤炭经营资格证;(5)《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曹妃甸区财政局一楼,建设大街273号)。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面售
  谈判文件工本费: 每份人民币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标书时间: 2013年10月23日上午8:30-9: 00
  开标时间: 2013年10月23日上午9: 00
  开标地点: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评标室 (地址:新城大街唐海路西15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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