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提示(记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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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青海省审计厅(青审金移[2021]48号)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出你公司在“2019年度畜牧养殖扶贫项目”〔项目编号:青海恒睿公招(货物)2019-14〕投标文件中对海东市乐都区伟望养殖专业合作社、海东市乐都区丹阳恒通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在资格审查不严谨。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七十八条第3款之规定,给予警告。

同时,按照《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修订版)》第十五条第十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记2分的处理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东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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