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林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白鹤林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团风镇白鹤林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01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团风镇白鹤林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工程预计总投资约为180万元左右,项目概况:田间道路硬化800米,浆砌块石渠道1800米,田间T40渠道长3800米,T100渠道长1300米:新建机耕路2条550米,新建泵站1座,山塘清淤加固2口。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3)施工地点:团风县白鹤林村。
(4)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1月,预计工期为45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同时,投标申请人应成为“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还须出具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对“201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团风镇白鹤林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提出投标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139*****246;联系人:团风县检察院,王国田,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提供①查询申请函;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⑤法人委托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或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建筑类或市政类叁级项目经理(含备案证书)资格。
5、报名须知
(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等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包括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抽签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下午4:30止。
(4)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6、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1)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000。
(2)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资格预审资料费。
(3)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资格预审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进行网上报名。
(4)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为30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3年10月24日上午9:0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201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团风镇白鹤林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2)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3)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定为七家之内(含七家),如若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七家时,根据招标人的申请,经县政府领导同意,依据黄冈市资格审查办法,进行招标。由招标人择优选取三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剩余四家在其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签产生。
(4)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请按照正式投标人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招标人将于2013年10月24日上午9:00时举行资格预审会议,并预计于2013年10月24日下午5:00时前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8、相关说明:
(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公证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201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团风镇白鹤林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下午4: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固定网员资格审查的相关说明:
(1)对于团风县境内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如果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式,已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年度招标采购网固定网员的投标企业,可不再编制资格预查申请文件,但需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
(2)要求提供的相关原件包括:
①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记载表。(与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一致) ;
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③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
④固定格式投标承诺书;
⑤填写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团风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原件。(与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与要求一致);
⑥拟派项目的建造师原件及造价类(含预算员、造价员)证原件。(注:必须是已登记年度备案的建造师及造价师名单之中的人员);
⑦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的建造师近两年的业绩证明及登记表;
⑧以上①-⑥项原件为资格审查时的必要合格条件,若违反了必要合格条件之一,将被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团风县农业局
代 理机 构:湖北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
办 公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 系方 式:189*****080 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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