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铝业公司报废设备一批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铝业公司报废设备一批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铝业公司报废设备一批
    评估价格(万元)3587.710000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3168.03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明细表所列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资产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移交时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2、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挂牌公示期间安排一次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汤群 电话:152*****799。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时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加盖公章)。3、踏勘时间安排:由转让方根据报名情况,并在考虑相关因素下进行统一安排。请各意向受让方在转让方通知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规定。踏勘暂不接待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人员且转让方有权要求意向方出示健康宝、通行码等监控工具。 4、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税款后开具增值税发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徐州市沛县大屯注册资本237269.916666
    法人代表包正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Y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X6
    批准单位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原大屯铝业公司闲置设备报废处置的批复和关于处置原大屯铝业公司闲置设备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76万元至天津产权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未按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天津产权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次标的资产以踏勘时实物现状进行后续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示期间须前往标的资产所在地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与其他受让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认可并详细阅读本项目披露内容及备查文件。(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产权支付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成交价格1%的交易服务费。(5)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本项目标的资产拆除过程中若涉及危险废物,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当地环保局的要求进行后续处置,受让方须具备或委托具备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处置拆除中涉及到的危险废物。转让方协助办理转移手续,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7)受让方须具有废旧回收资质和三级以上拆除资质,具有或委托具有机电设备拆除、钢结构拆除资质的企业合作。(8)受让方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16年1月1日起)承担过不少于一项设备类资产拆除工程的施工,且业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对应发票、验收报告等)。(9)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转让方要求的相关操作规范与方案实施现场作业,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及其后果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10)受让方应向本项目派驻1名独立的项目经理、1名项目管理员及至少派驻2名的专职安全员,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且以上人员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或其委托单位。(11)受让方须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起重、焊接、高空架设作业、电工、特种车辆操作员等)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在本项目作业期间持续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本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更换需经转让方同意并完成转让方备案。(12)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且施工工期控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若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每延误一天,按本项目成交价格的千分之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当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转让方有权无偿解除《资产交易合同》。(13)在拆除施工过程中,不损坏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范围以外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厂区绿化、工业遗迹等,如有损坏,受让方对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4)在开工前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含环保类),经转让方审核通过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外地施工单位需在施工前自行办理一切备案手续。受让方在施工时要保证相邻设施的安全;若因施工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予以赔偿。(15)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作为废旧资产转让,受让方不得将资产作为设备使用,若不恰当使用所造成一切后果自负,且转让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16)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日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成交价格10%的拆除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转让方有权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由受让方原因造成现场破坏及工期延长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拆除保证金。受让方在完成清(拆)运工作后未延期且未对现场造成破坏的,转让方于清(拆)运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还拆除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76.000000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项目及价值介绍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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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一批 报废 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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