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热震试验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拟对热震试验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MTC134BZHD0113JO)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 项目采购内容: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热震试验机采购
2. 项目采购用途及要求:请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
三、资格条件
1. 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人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润鹏科技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登记
1. 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登记截至日期:2013年10月18日下午17时;
3. 登记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4. 登记方式:
(1) 填写完整的供应商登记表,其中包括供应商完整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记表详见本公示附件)
(2)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非拟指定的供应商登记时请提供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材料及证明。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采购人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63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后附《用户需求书》
附件: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用户需求书
一、“*”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响应,不允许负偏离(不满足要求)。
二、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试验机主体 | 1 |
2 | 加热冷却系统 | 1 |
3 | 测温系统 | 1 |
4 | CCD监测系统 | 1 |
5 | 数据采集存储 | 1 |
三、技术参数要求
*1. 试样台可安装4个试样,可在同种实验条件下进行对比试验和评价
*2. 试样加热方式:氧(空气)-丙烷火焰加热或氧(空气)-丙烯加热任选。加热喷枪具备自动点火功能,如熄火则自动点火并报警。
*3. 试样表面最高加热温度: 1300℃(双色测温)。
4. 试验机工作室采用清洁压缩空气冷却,试验机进气管处配备过滤原件,对压缩空气进行净化处理。
*5. 试样最低冷却温度可控制在40℃以下。
*6. 采用燃气流量控制和燃气喷口与试样间距离调节试样的加热速度与温度。
7. 采用 PLC程序控制和触摸屏方式实现实验过程自动控制。
*8. 试验机可长时间连续工作,一般连续实验不少于24×6天=144小时。
*9. 用户可根据实验要求和试验温度选择试样材料,不受试验机控制。
四、项目实施要求
1.实施要求
(1)设备安装
报价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硬件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若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套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报价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报价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
(2)对报价人要求
a)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关实力的技术队伍。
b)报价人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报价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c)安装调试在设备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
d)所有设备均需由报价人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用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自设备安装工作一开始,报价人应允许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设备的安装、测试、诊断以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3)测试和验收
报价人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
2.开箱检验
(1)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需完好,无破损。配制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
(2)拆箱后,报价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设备测试
设备安装完成后,安装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
a) 系统运行正常,联机测试通过。
b) 如商检或设备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c)报价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设备使用单位。
4.产品验收要求
(1) 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合格证、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 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3) 报价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
五、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所有软件均需要提供至少1年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硬件提供1年质量保证和免费原厂维修服务。
2.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及其配件的维修均为免费。
3.设备故障保修的响应时间为2小时。若电话中无法解决,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
4.保修期内,所有包组维修服务均为原厂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六、包装和发运
1.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需符合货物特性要求。
2.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
七、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2.交货地点要求
1)投标人须将设备、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其运送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交货地点: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内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完成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余下10%款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将10%的余款支付给卖方。
2.付款时间为买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时间)。
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
登记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2013年月日
采购项目名称 |
登记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登记报名单位联系人 通讯方式 | 姓名 | 电话号码 (座机) | 电话号码 (手机) | 传真 | E-mail |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明 |
备注 | 请注明登记包号: |
说明:1、所填联系电话应保证工作时间畅通。
2、在本表后须附登记报名单位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