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执法制服招标公告

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执法制服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执法制服
采购项目编号 HLCG2013-A069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
公告类型 邀请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0-12 11: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标书发售方式 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会理县汇元大厦三楼)。报名登记时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7.3条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10-12 11:30到2013-10-17 16:00
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份壹佰元整(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会理县汇元大厦三楼)。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10-18 09:00到2013-10-18 09:00
投标地点 会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综合厅(汇元大厦三楼)
开标地点 会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综合厅(汇元大厦三楼)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55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汇元大厦三楼(会理县滨河路244 号)邮 编:615100联 系 人: 李建梅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汇元大厦三楼(会理县滨河路244 号)邮 编:615100联 系 人: 李建梅联系电话:****-*******
备注

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执法制服采购邀请招标采购文件项目名称: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执法制服邀请招标采购采购编号:HLCG2013-A069凉山州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10月第一部分邀请书凉山州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会理县采购管理办批准下达的HLCG2013-A069号采购计划,按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受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委托,以邀请招标方式对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执法制服进行采购,特邀请具备招标资格和具有供货能力的云南诺亚欣迪服饰有限公司、成都凯文意杰服饰有限公司、云南仙都制衣有限公司、昆明梵慕博服饰有限公司共四家商家参加本次邀请招标。1、 采购文件编号:HLCG2013-A0692、采购项目: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执法制服采购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包,包括制服、标志及配件采购:(品种、规格、详细技术要求等见第四部分)。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方式:购买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7日下午四点前。 购买地点: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会理县汇元大厦三楼)。报名登记时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7.3条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份壹佰元整(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上午 9:00时,超出此时间者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的投标文件。5、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上午 9:00时6、开标地点:会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综合厅(汇元大厦三楼)7、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由采购单位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解释,谈判的程序、规定由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解释。8、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9、采购人: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联 系 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6*****552 10、采购代理机构: 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汇元大厦三楼(会理县滨河路244 号)邮编:615100联 系 人:李建梅联系电话:****-*******第二部分 招标须知1投标资格的获取1.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6)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7)供货一年内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以上资质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1.2合格投标人的范围(1)参加本次投标的供货商必须是投标资格证明文件齐全和具备采购设备供货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采购中心购买了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2)参选人提供的物资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参选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产品的详细品种、质量要求;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要求偏离表; 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3)参选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交由他人完成。不得转包、分包。1.3投标委托如参选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1.4、本次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A、本次招标项目的货物量、技术要求等均以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货物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所列为准。B、售后服务承诺应包括: C、货物在验收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D、货物交货要求及地点: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E、:交货时间:签定供货合同后,按业主要求供货。F、谈判报价:本次投标报价是包括所有产品的运输、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一切费用,且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在合同履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如有)数量,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如有)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方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所指事项提出补全或澄清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方因此不承担责任。1..6除非有特殊要求,本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所采购产品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交通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3.招标的主要程序3.1参加招标的参选人抽签决定谈判顺序,评审小组成员将集中与各参选人分别进行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3.2参选人集中填写参选最终报价表,以作为评审小组评定预中选供应商的依据。评审小组成员对照招标评审标准、招标谈判依据和原则,依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业绩、信誉、服务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采购结束后,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采购结果通知所有参选人。4.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4.1参选文件由招标文件所列内容组成。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参选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参选文件和资料,导致投标被拒绝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负。5.招标文件的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5.2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将主要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挂网公告及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参选人。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选人具有约束力。5.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6.参选文件计量单位及语言6.1参选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参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参选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7.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7.2 产品质量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种、型号、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2)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3)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7.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 (6)提供2011年度—201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7)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8)售后服务相关材料。(9)商务应答表;(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资格证明文件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到采购中心,以便查看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但不作为资格审查。在参选文件中必须提供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以便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7.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8.知识产权8.1 参选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参选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3 参选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参选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参选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8.4 如采用参选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参选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谈判报价9.1所有参选均以人民币报价。9.2参选人谈判总报价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0、投标保证金10.1参选人应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谈判保证金。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注明单位名称,在递交谈判文件时一并递交。10.2未按10.1条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参选将视为无效参选。10.3在谈判结束时,当场退还落选人的谈判保证金。10.4 中选供应商应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中标人在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需向采购中心开具收据;以及采购单位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中标人银行帐户资料)。开户行:会理县农行滨河支行帐号:****************4单位名称: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注:交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执法制服采购履约保证金缴款后将银行回单或 收款人入款通知递交到采购中心更换收据 。10.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1)无正常理由不参加投标或采购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参选人撤回其参选文件。(2)参选人互相串联,哄抬报价。(3)参选人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4)中选人要求更改已为采购双方确认的参选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或拒签合同。(5)参选人不按照所签订合同中的规定交验货物。(6)在采购有效期内,参选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11.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金11.1货物质量要求要达到国家现行标准,验收时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按每批次到货量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付给总价款的95%;其余5%的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承诺兑现,质量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12.参选文件的内容填写说明、签署及规定12.1组成参选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7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参选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2.2参选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和授权代理人签章。12.3参选文件应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参选人的所有参选文件重要部分均应每页加盖单位鲜章。12.4参选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参选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定、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2.5参选文件的正本必须注明“正本”。12.6参选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统一编码、编目,装订成册,每项目录内容均须标注页码。资质及其他证明文件无法编码的可以不编。12.7不按本条所规定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小组认定后,可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参选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参选文件密封袋内装参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封面上应有参选人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参选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用密封条粘贴牢固。13.2如果参选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造成投标文件内容泄露,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4.参选截止时间14.1在开标现场投递参选文件。14.2参选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指定的开标地点。参选人不得对其已递交的参选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其投标。14.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及时通知所有的参选人。采购人和参选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4.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参选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14.5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第三部份谈判与评审1.谈判1.1采购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组织本次邀请招标采购。谈判由评审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人员、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参选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采购人、参选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2开启参选人《参选报价文件》时,采购机构将当众宣读收到的参选文件份数、每一个参选人名称、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1.3谈判过程:参加抽标的参选人应派一名代表抽签决定其谈判顺序,评审小组成员将集中依抽签顺序与各参选人进行谈判。(1)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性审查是由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参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参选资格。评审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投标企业代表根据其参选文件进行陈述。(3)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企业代表的陈述进行询问和谈判,对参选文件和询问情况进行评审,视其评审情况,评审小组可调整谈判轮次。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投标人填写现场报价表并作为参选人的最终报价,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评审小组,以作为评审小组评定预中选供应商的依据。1.4采购人将做谈判记录2.投标文件的澄清2.1在评标期间,评标小组可要求参选人对其参选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评审3.1谈判结束后,采购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评审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4.参选文件的初审4.1参选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4.2资格性审查是由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参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参选资格。4.3符合性审查是由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参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4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该《投标报价文件》无效:1)在参选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报价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内容不足;3)《投标报价文件》数量不足;4.5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参选人在《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总价与各项货物报价之和有出入的,以各项货物单价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参选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参选将被拒绝。4.6对于参选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参选人的相对排序。4.7评审小组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参选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参选。4.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参选被拒绝:1)超出经营范围参选的;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证明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报价文件,或参选报价文件的内容与采购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4)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的;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6)投标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投标报价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交货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8)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报价文件之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4.9对于不属于“不合格”或“拒绝参选”列示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不合格或拒绝参选的理由。4.10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评审小组有权决定采购文件中“可能导致不合格”或“可能导致其参选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不合格”或“参选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一个参选人。4.11如果参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评审小组认定其有恶性竞争的嫌疑,会要求其作出解释,其解释被评委会接收,可确定其报价合理;如不被评委会接受,评委会将作不合格处理。5.采购评审标准5.1参加本次采购的参选人必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才能行进行本次邀请招标活动,低于三家,将终止。5.2参选人派代表一至三名参加开标。5.3开标时查验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时当场开封。5.4采购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参选人的名称。5.5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失败: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参加开标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3)招标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4)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5)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6.招标依据及原则6.1采购人根据谈招标产品特点组建专门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谈判商。6.2(1)本次邀请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分,即评审小组根据参选方对采购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投标项目在符合采购方的质量技术方案、相关案例、公司资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对同一采购项目,如出现两家以上(含两家)的现场报价相同的,则进行再次竞价,取投标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成交商;如符合上述条件的所有投标商均放弃再次竞价的机会,则由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商的资信、售后服务方案以及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成交商。6.3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选人。采购结果对所有投标商当众宣布,对未中选单位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参选文件。6.4参选人在主持人未宣布谈判会议结束之前,擅自提前离开开标会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评审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7.1评审结束后,采购机构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评审结果,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若参选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参选人可以用书面形式向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若公告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评审结果。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3中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选结果或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7.4在中选单位确定之后,采购人将在采购结果预公告期完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7.5《中选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8.签订合同8.1中选单位应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中选单位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过程的有关文件等,均作为合同附件。8.2中选单位拒签合同时,除按第“10.5”条规定处理外,采购人可从本次采购中,新选定同一采购项目报价次之的供应商为中选单位。中选人如果因自身原因放弃中选,必须向采购方缴纳其中选报价与第二中选候选人报价的差价款,采购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8.3中标人的参选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4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的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但不得违反《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8.5供应商应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证质量,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并向业主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供应商应提出详细的验收程序和所执行的验收标准8.6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生效的采购合同及时办理验收、资金支付事宜,不得在办理验收、资金支付时设置障碍,谋取不正当利益。验收工作由业主组织,同时应有采购管理办、采购中心及相关监督单位代表参加,验收方成员应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废标的情形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中心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10参选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参选人参选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参选人;(3)与采购单位、其他参选人恶意串通;(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参选人,属于不合格参选人,其参选或中选资格将被取消。11保密及评审纪律11.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小组成员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本项目评审办法的标准和程序,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参选人。11.2评审小组成员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1.3在参选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也无义务向参选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建议等均不得向参选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透露,不得将参选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指定地点,该材料由采购人指定专人保管和发放。11.4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从接到评审通知到中选结果公布之前,评委不得与参选人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者私下接触。在谈判工作结束后,评审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评审过程中采购人将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与参选方联系、处理有关事宜。11.5参加评审的评审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本单位汇报评审情况的权利和义务。11.6除按照有关规定应该予以公开的信息外,所有评审、定选过程和情况应当保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11.7评审现场除评审小组成员外,采购人指定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列席会议,但没有评议和表决权。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不得探听评审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11.8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参选文件。第四部份采购货物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配置参数采购单位单位数量制服城建监察全套标准冬装会理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套41制服城建监察全套标准夏装套20制服城建监察全套标准秋装(夹克)套20制服城建监察全套标准秋装(西装)套5标志及配件城建监察全套标准配件套82皮带及领带城建监察专用皮带套82编制号牌城建监察全套标准号牌套82帽子及徽章城建监察全套标准号牌套41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采购制服的说明1、城建监察全套标准冬装包括:长袖衬衫、棉衣外套、长裤。2、城建监察全套标准夏装包括:短袖衬衫、长裤。3、城建监察全套标准秋装(茄克)包括:长袖衬衫、茄克外套、长裤。4、城建监察全套标准秋装(西装)包括:长袖衬衫、西装外套、长裤。5、材质要求:1、)夏装,含棉60%,衣、长裤均为进口仿毛贡丝锦,藏青色2、)秋装,含毛50%,均为新疆毛涤贡丝锦,藏青色3、)冬装茄克式棉衣,外面面料比基,内胆为棉70%注:1、 如有优惠折扣申明、付款方式优惠、周期提前等其他优惠条款,请另附表说明。总报价已包含该采购的所有各项费用2供应商须在按序分项报价中对本项目所需各种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配置方案和相关要求按上表格式详细填报。3、如报价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标方设备配置方案要求有细小的、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地方,请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详细说明,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所报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标方要求的设备配置方案完全相符。第五部份附件附件1:谈判商谈判文件封面(格式)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执法制服邀请招标采购文件(正、副本)采购编号:HLCG2013-A069采购项目名称: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执法制服邀请招标采购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采购单位: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供应商:开标日期:2013年 月日 附件2:一、投 标 函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产品,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附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委托我单位 为法人授权代理人,参加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项目邀请招标采购竞价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采购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单位均以认可。委托期限:2013年月日至2013年 月 日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附法人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附件4: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单 位 名 称 电 话 地 址 传真 开 户 银 行 账号 账户名 企 业 性 质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代 表 人 单 位 概 况职 工 总 数 注 册 资 金 2012年主 要 经 济 指 标流 动 资 金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销 售 收 入 单位简介:单位优势及特点:日期:谈判单位(盖章):附件5:谈判报价表注:此报价含所有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序号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配置参数采购单位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1.制服城建监察全套标准冬装会理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套412.制服城建监察全套标准夏装套203.制服城建监察全套标准秋装(夹克)套204.制服城建监察全套标准秋装(西装)套55.标志及配件城建监察全套标准配件套826.皮带及领带城建监察专用皮带套827.编制号牌城建监察全套标准号牌套828.帽子及徽章城建监察全套标准号牌套419.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大写):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采购时间: 年 月日 附件6:货物售后服务计划及方案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附件7:验收计划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样本)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供购双方根据二○一三年月 日会理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总价款为的购销协议:一、采购编号:二、供货范围:按谈判文件要求的范围供货。三、供货清单:按采购项目清单。四、质量保证:1、供方对其供货的设备和产品质量负责并实行三包。2、产品质量保证期按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3、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用户通知三天内给予答复,如属于供方的责任,供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更换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4、如供方在接到用户通知10天内没有答复,则视为供方承认质量问题,用户有权进行自行处理,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5、产品在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经济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五、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于2013年月日前,供货方负责按购方指定地点交付所购产品。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有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六、货物验收:供货方向购货方提出交验货物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七、货款结算:按谈判文件付款方式办理。八、违约与违约责任:供购双方如一方有如下违约行为,违约方将按本合同总款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用户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2)供货方所交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规定标准。(3)供货方逾期交付产品。(4)其它违约行为。九、乙方严禁转让中标项目。出现转让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十、本次谈判采购过程的谈判文件、相关附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供购双方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纠纷解决办法:如发生纠纷,供购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会理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本合同一经供购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供购双方及会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各一份。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二○一三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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