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园小区(A、B、C、D、E)供热二次网及室内公共区域供热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兴华园小区(A、B、C、D、E)供热二次网及室内公共区域供热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2013HYG1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高新.兴华园小区(A、B、C、D、E)供热二次网及室内公共区域供热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新.兴华园小区(A、B、C、D、E)供热二次网及室内公共区域供热设施维修工程
2.2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本工程是对高新.兴华园ABCDE五个住宅小区,共88.03万平方米,整个五个小区供暖外网及主体公共区域供暖工程维修。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小区供暖外网维修工程,含管道、阀门各种检查井、阀门井维修。施工主体工程公共区域供暖设施维修工程,含管道井采暖设施维修,地沟内采暖设施维修。免费把6个换热站由自来水二次网供水改造为一次网供水管道工程。
2.4计划工期:2013年11月18日—2014年7月30日
2.5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中科大街以东,应化路以南,宽达路以北,福源东街以西。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 外省施工企业有关入境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11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王晓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联 系 人:马志华
电 话:****-********
日期: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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