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部常熟备品库器具招标公告
物流部常熟备品库器具招标公告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天津物流部常熟备品库项目器具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天津物流部常熟备品库项目器具采购已由集团公司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集团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货物的基本描述:天津物流部常熟备品库项目器具采购,包括地牛、中小物台车、大物台车、捆包台车、捆包台、油品托盘。
2.2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地牛 | 台 | 5 |
2 | 中小物台车 | 台 | 34 |
3 | 大物台车 | 台 | 28 |
4 | 捆包台车 | 台 | 35 |
5 | 捆包台1(分票台) | 个 | 2 |
6 | 捆包台2(入荷分拣台) | 个 | 2 |
7 | 油品托盘 | 个 | 1500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3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4供货期: 于2013年12月1日前交付50%器具,于2013年12月15日前交付全部器具。
2.5交货地点: 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丰田路2号丰田零件中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近三年(2010-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注:相关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4日13时00分,地点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088号
商务部分联系人:邹志文:****-********
付喜嘉:186*****428
技术部分联系人:周慧:180*****3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6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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