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HZYHZFCG-2013- )采购人: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10月 目 录投标人注意事项-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9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2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0 -投标人注意事项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内容时,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20年月 日16:00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三、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办确[2013]2045号确认书批准,现就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项目(HZYHZFCG-20 -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谢绝联合投标。六、投标报名时间:20年月日至20年月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七、投标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联系电话:
****-********)八、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九、招标文件可通过以下网站免费下载,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文件: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余杭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hang.gov.cn/new);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20年月日 9:40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20年月日 9:40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 十二、业务咨询:1、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王晓华;联系电话:
****-********2、招标文件审核人:吴伟锋;联系电话:
****-********;传真:
****-********3、开评标方面咨询人:王鉴;联系电话:
****-********;传真:
****-********4、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咨询电话:
****-********十三、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政府采购窗口;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目内 容1项目名称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项目2项目编号HZYHZFCG-20-3投标保证金1)、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000 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
********501600-00012)、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等,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3)、请在余杭区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将该递交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本项目递交函的,视为无效投标。4)、杭州银行咨询电话:0571-
********4投标有效期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5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71)、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50 万元。2)、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投标报价预算价),其投标视为无效。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81)、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2)、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9本项目须投标人现场踏勘,了解原有系统的运行情况,并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现场演示格式数据。投标人可在2013年月日统一对现场进行踏勘,地点:临平藕花洲大街167号工商分局610室;联系人:王晓华,联系电话:
****-********。10演示要求:本项目要求现场模拟演示。1.投标人可向评标委员会演示已经初步开发完成相关功能的系统平台。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功能的完善性、技术的先进性等要求逐项进行打分,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若只有ppt等非真实的软件系统演示,则演示分最高得5分。2.主要演示内容:利用采购人在现场踏勘提供的数据,模拟演示将不同数据格式的数据上传至演示平台;根据评标委员会现场要求选定字段将数据上传至演示平台;系统自动整合上传数据并可查询统计;根据上传内容生成企业信用总体评价报告;定制信用评价评分模型,得出企业信用等级。3.演示方式:投标方自备演示设备及系统,进行现场演示。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7.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7.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8.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10、 投标有效期10.1、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1、 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11.2、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相关条款。11.3、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4.1、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并交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份备案后,才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1.4.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公示七个工作日结束后无质疑则自动退还。11.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11.5.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1.5.2、未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0条的规定签订合同;11.5.3、提供虚假资料;11.5.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2.3、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3.1、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13.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14.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除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14.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4.3、招标人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4.4、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4.5、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将被拒绝投标。14.6、投标文件一经拆封均不退回。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15.2、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的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五、 开标17、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18、开标程序:18.1、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8.2、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开报价文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并清点报价文件正、副本数量,若报价文件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工作人员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由授权代表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授权代表未到场确认或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过程。18.3、开标会结束。六、评标19、组建评标委员会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20、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1、评标程序21.1、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技术与商务部分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投标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21.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1.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21.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21.2.3、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21.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1.4、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21.5、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22、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2.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2、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3.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3.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2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5、无效投标的情形25.1、被拒绝的投标文件;25.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5.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招标公告之“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5.4、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加盖单位公章;25.5、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单位公章;25.6、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 25.7、提供虚假证明材料;25.8、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25.9、投标文件中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25.10、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25.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25.1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25.1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25.1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25.15、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5.16、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5.1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26、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等条款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采购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采购方式。废标后,招标人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评标内容的保密27.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2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七、定标28、 推荐中标单位28.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8.2、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29、定标29.1、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余杭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hang.gov.cn/new);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人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29.2、中标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合同签订及其他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30.4、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经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31、合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多份,其中两份须交到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3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32.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而定。32.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由采购人收取。33、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34、质疑与投诉34.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34.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结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投诉。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35、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部分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商务文件。35.1、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内容应当包含(均须盖章):▲35.1.1、开标一览表;35.1.2、分项报价表;35.1.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投标报价注意事项:(1)、投标报价应包括技术方案编写、软件开发、数据建库、安装调试和验收费、系统集成费、质保期运行维护、技术支持、测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和税金等须由投标单位支付的所有费用;(2)、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35.2、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内容应当包含(均须盖章):35.2.1、目录;35.2.2、评分响应表;35.2.3、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针对本项目完整技术解决方案;35.2.4、技术偏离表:投标人必须针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逐个做出响应;35.2.5、项目实施方案,可包括:实施工作计划、与各共建单位衔接方案、与现有系统的同步方案、系统测试方案等;35.2.6、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维保人员、其他人员等,提供上述人员履历,学历、资质证书(信产部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CISP信息安全认证工程师证书、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35.2.7、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列明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确保能够快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35.2.8、售后服务方案,可包括:质保期、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响应等;35.2.9、其他实质性的优惠条件35.2.10、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35.2.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5.3、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内容应当包含(均须盖章):35.3.1、目录;▲35.3.2、投标响应函;▲35.3.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35.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5.3.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5.3.6、通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5.3.7、投标人的认证情况,如省级或以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定证书、工商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明等(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5.3.8、拟定驻场工程师的履历,学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35.3.9、提供投标人2012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和2012年度的损益表;35.3.10、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的类似县级及以上信用平台软件开发项目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35.3.12、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承诺;▲35.3.13、投标报价不高于市场价的特别承诺;35.3.14、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35.3.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6.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 (技术、商务分)36.2、评标内容及标准36.2.1、价格分(30分)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投标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36.2.2、技术、商务分(70分)(1)、技术、商务分的计算: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减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最高分-最低分)/(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2)(2)、评分细则如下:分类评分细则分值技术分( 57分)1、系统演示(20分)实现两种或以上数据格式上传至本系统0-2分按评委会要求增加、删除、修改上传字段,并将数据上传至本系统0-6分根据现场踏勘给予的数据,经过数据上传和数据整合,给出一家企业的信用评价总体报告,要求内容完整详实,并有指导性意见。0-4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模型可定制:系统可自定义某个模型的“黑户”字段,可增加删除评价指标项,修改评价指标项分值等0-3分根据自定义完成的信用等级评价模型,给出企业信用等级0-2分比较各投标方系统运行速度,酌情给分0-2分界面友好,操作方便0-1分2、系统可靠性与扩展性、可维护性与安全性,酌情给分0-5分3、实施工作计划的全面性、合理性,酌情给分0-3分4、与各共建单位衔接方案,酌情给分0-6分5、与现有系统的同步方案0-3分6、系统测试方案0-3分7、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提供项目组人员的有关资质、履历、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取得信产部高级项目经理资质得2分项目经理之外的项目组人员具有CISP信息安全认证工程师证书得1分项目经理之外的项目组人员具有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0-4分8、本地化服务能力比较,酌情给分0-2分9、质保期:满足要求不得分,质保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每增加1年得1分;该项最多得2分0-2分10、技术培训: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培训要求的得1分,优于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3分0-3分11、售后服务响应比较:包括售后服务状况,响应的是否及时,解决问题是否迅速等0-3分12、其他优惠条件0-3分商务分(13分)10、投标人拥有的证书(3分):具有省级或以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1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工商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明, AA级(含)及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0-3分11、根据驻场工程师资质及期限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提供驻场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0-4分12、201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根据投标人提供2012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和2012年度的损益表酌情给分,最高得2分)0-2分13、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的类似县级及以上信用平台软件开发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50万(含)以上的业绩证明得1分,最多加3分。0-3分14、投标文件编制质量:投标文件内容完整规范、装订整齐、内容前后一致得1分。内容不完整规范、装订不整齐、内容前后不一致每涉及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0-1分37、解释权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与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一、招标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1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1套2工商、人社、住建、行政中心等6单位的数据接口制作6套3质监、交通、林水等14个单位的数据上传模块定制1套4行业信用评价模块、企业信用总体评价报告模块1套二、项目概述:(一)招标概述本次招标采购为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系统环境需求,技术需求,安全需求为基础,遵循系统建设原则、功能要求,综合考虑系统的适应性与扩展性,开发最能体现系统功能与实际应用的产品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人以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二)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1号)、《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平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意见》(中纪发[2011]16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浙治工发[2011]3号),余杭区政府制订下发了《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由工商余杭分局负责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工作,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全区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系统,实现全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为体现余杭特色,并深化我区信用信息共享基础,我们对在余杭区内从事各类中介活动的从业单位以及执业人员开展信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对中介机构从业单位和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征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信用评价,以及对从业单位以及执业人员的日常监管。两者合二为一,统一建设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本系统一期工作已于2012年底建设完成,本次采购是在项目一期的完善各部门数据的传输工作,包括大数据部门的数据接口开发,半自动上传数方式部门的格式调整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完成对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企业的信用评定工作。(三)项目目标在2012年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一期)的基础上完善一期16个共建部门的相关数据上传工作,完成新增6个部门的数据上传工作;完成上传数据的分析比对功能,完成比对完成数据的入库,以考核办法为依据开发考核数据统计与抽查功能,在数据平台建设完整的基础上完成信用评定或信用报告功能。(一)建设原则本项目的建设应结合用户方实际应用和发展要求,遵循以下建设原则:1、实用性原则在项目整体设计上符合当前需求,确保各共建部门的功能使用,并从分考虑发展的需求来确定系统规模。2、先进性和扩展性原则在设计思想、系统架构、技术采用、平台选择上均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前瞻性,充分考虑一段时期的各种变化趋势,从而保证系统能在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根据应用需求的不断发展,方便地进行扩展和升级。3、安全性原则系统设计、开发、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统一标准,确保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交换。在系统架构的设计、系统软硬件平台选择、应用系统开发上以及部门内网、政务内网、互联网之间数据转换等,应充分考虑安全需求,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可靠。4、易维护性原则按照标准和规范的方法进行系统组件优化设计,采用B/S架构,使用易于维护的系统平台,方便对系统进行架设,升级,数据备份、恢复等维护操作,同时避免复杂的系统配置。5、兼容性原则本项目是2012年度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的二期开发,投标人须详细了解原系统的整体架构和开发模式,在原有基础上将本此采购融入到一期系统中。(二)项目环境需求1、网络环境需求本系统要求达到余杭区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质监分局、人社局、林水局、财政局、国税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安监局、人民银行、经信局、民政局、审计局、发改局、统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共建部门间数据共享与交互,原则上必须运行在余杭区政务内网上。 2、数据库要求系统必须支持Oracle 9i及以上。 3、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2003及以上。 4、应用中间件要求支持J2EE应用中间件平台。(三)功能模块需求1.业务需求分析1)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按照《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及实施要求》,在区协调组的统一领导下,整合二十二个共建部门和行业的十大类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主题库。2)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系统在余杭区信用信息平台第一期工程建设基础上,丰富、完善原有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比对、交换、分析、加工与应用功能,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系统。3)实现全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在全区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系统基础上,通过信用信息交换、信用档案查询、信用预警、信用分类分级模型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发布等信用监管应用方式,并与余杭区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对接,实现全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和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4)逐步融入全市、全省、全国的诚信体系和信息公开大平台系统预留扩展接口,未来实现与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以及浙江省、国家有关诚信与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动。2.功能需求分析1)信用信息资源采集与交换需求按照《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及实施要求》的要求,实现二十二个共建部门和行业的十大类信用信息资源采集与交换,为建立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主题库奠定数据基础。根据信用系统发展需求,征集我区中介服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丰富我区政府信用数据库,完善信用体系监管功能。并将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作为重要的信用信息联合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集中发布。由于各共建单位信息化建设基础不同,信息提供方式必然存在多种情况,信用信息资源采集与交换功能需针对性地提供基于数据库对接、文件交换、人工填报、网页内容自动抓取等多种技术手段的数据采集方式,尽量减少人工工作量,避免二次输入,采集交换后的信息以标准化的格式和形式存储,为后续信息比对与建库奠定基础。2)信用信息资源比对分析需求通过余杭区信用信息平台第一期工程建设发现,由于各共建单位的业务系统相对独立,数据更新途径各异,各单位之间的个人和企业基础信息存在着较大的不一致性、不规范性,因此,必须有一套机制保障个人和企业基础信息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正确性。通过信用信息资源比对分析功能建设,实现个人和企业基础信息的比对分析,提高数据一致性与数据质量,减少因数据差异产生的信息误差。3)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主题库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主题库建设需求在信用信息采集与信用信息资源比对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余杭区信用信息平台第一期工程建设基础,分析、优化信息资源架构,抽取、转换相应信息资源,建设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行业信用信息主题库,为本项目的应用奠定基础。4)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建设需求围绕对在余杭区内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开发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用预警、信用分类分级模型、信用评价结果发布等功能,支持各共建单位设计与扩展工程建设行业信用监管专项应用,并可结合地理信息系统等系统工具,丰富结果展现方式,促进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促进结果有效应用,从而支持各共建单位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工作。5)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建设需求围绕对在余杭区内中介机构从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开发中介机构从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用预警、信用分类分级模型、信用评价结果发布等功能,支持各共建单位设计与扩展中介机构信用监管专项应用,促进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促进结果有效应用,从而支持各共建单位开展中介机构从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工作。6)信用评价等级建设与信用报告建设需求以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主题库为基础,整理各共建部门的行业评价等级;能智能化的将法定评价标准嵌入到信用信息主体库中,实现对目标企业的信用等级综合评定;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主题库和行业信用监管信息基础给出目标企业的信用评级报告。7)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发布需求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主题库和行业信用监管信息基础,通过信息抽取功能与信息发布功能,将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发布到余杭信用网站相关专栏,供公众访问和查询,并可与余杭区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实现对接,实现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8)系统接口预留需求系统预留扩展接口,未来实现与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以及浙江省、国家有关诚信与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动。在工程建设领域与中介机构的基础上能扩展到其他相类似行业,模块化定制数据上传类型、上传格式,为我区整体企业信用评价平台打好扎实基础。(四)技术需求系统的技术构架采用B/S模式,符合J2EE构架体系,同时要求能够在各种WEB服务器上进行运行,尤其是weblogic应用服务器;系统应采用目前流行的MVC构架,使技术和业务逻辑分开,真正实现业务需求的更改不会进行比较大的修改,技术方面的修改不会对数据库有比较大的调整。同时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构建公用的基础模块,方便集成和维护。(五)其他需求1、由于本项目招标属对原系统的升级以及各个业务系统的接口开发、数据迁移等问题,要求在充分利用原有系统的前提下,保证在实现原有系统数据的顺利迁移和系统的平稳过渡。2、由于本次软件开发属涉及到对工商等二十二个共建政府部门业务数据的接口开发、数据抽取等需求,要求在不改变原有系统的前提下,实现原有系统数据的顺利迁移和系统的平稳过渡,承建单位需自行与各共建部门及原各业务系统开发商进行数据抽取和接口开发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软硬件费用。四、售后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二)、技术支持要求:1、驻场要求:本项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与各共建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特要求中标方必须安排1名驻场工程师跟踪项目进展,随时收集项目需求并及时解决。1)、驻场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到试运行期结束;2)、驻场工作要求:驻场人员须遵守我局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在与余杭工商分局信息办办公,并随时走访各共建部门;3)、驻场其他要求:余杭工商分局只负责驻场人员办公场所,其他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2、培训要求由于本项目涉及部门较多,各部门对本系统的使用内容与方式也不尽相同,所以本项目的培训是系统开发完成后的重点。中标单位须提供满足用户要求的培训服务,根据本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要求对各部门不少于50人的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同时提供3名以上的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高级培训(不少于1次)。投标人需明确培训内容、人次、地点,并注明培训费用总额(费用计入总报价)。3、售后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质保期期限、服务内容和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1)、投标人在接到用户单位的电话后,应在30分钟内技术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保证用户单位的正常运行。投标人应提供7×24小时的电话咨询、远程连接支持等各类技术支持服务,当无法解决问题情况时,应及时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当发生系统不能运行、应用不能正常使用等重大故障投标人需在3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承诺1小时内恢复运行。2)、质保期为自终验通过后3年。3)、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免费维护和正常保养。包括以下内容:◆协助用户完成日常系统及应用的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行;◆问题、故障的诊断与排除,系统配置和辅助应用系统部署与维护; ◆软件版本的升级、调试;◆因第三方关联系统或业务规则变动而需要进行的配置修改或程序调整;◆专业级的美工设计和模板制作;◆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备份方案;4)、安排1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进行4次巡检,对系统的数据完整性、安全性、稳定性进行检查,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健康运行。5)、在质保期满时,投标人的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对所有产品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投标人自费解决并取得采购人的认可。6)、质保期内各类维护费用等均由投标人须自行付费。7)、中标单位应保证用户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单位应当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用户单位由此导致的损失。4、验收要求 1)、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后,中标人书面申请采购人提出申请项目验收申请。 2)、项目验收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由专家给出结论,若验收不合格,中标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专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并由采购方组织专家重新验收。 3)、投标人在项目验收时向用户随软件交付完整的技术文档以及相关项目成果资料,提交的技术文档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产品相一致,并应尽可能详细。(1)软件的源程序(包括完整的二次开发接口),源程序要求具有良好的编程风格,代码注释和说明(包括开发手册、开发工具等)必需完整,可执行代码以二进制文件或可安装文件的形式提供;(2)数据库的设计以及数据实体模型、相互关系和数据字典的描述;(3)网络系统的拓扑结构以及相关设备的配置;(4)系统的体系架构、目录结构及说明描述;(5)设备及配件、耗材产品技术规格书;(6)提供的其它技术手册,包括:◆需求分析报告(含软件功能需求与数据要求);◆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及系统测试方案;◆系统测试分析报告;◆系统性能、安全检测分析报告(投标人自费请具有安全评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安全评测,作为初验时的一个技术安全性能要求);◆系统备份方案;◆安装维护手册;◆使用操作手册;◆培训资料。4)、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三个月。5)、在项目验收中产生的任何费用都由中标方承担。五、费用支付: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项目80%费用;其余20%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在此期间投标方无法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项目合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费用。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鉴证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HZYHZFCG-20-)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按照合同及时向用户单位提供高质量运维服务,不得提出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第二条乙方所供的运维服务,如与合同要求的不符,用户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三条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在 4个月内,服务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用户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用户单位的电话后,乙方或授权技术服务机构应在30分钟内技术响应,2 小时以内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保证用户单位的正常运行。投标人应提供7×24小时的电话咨询、远程连接支持等各类技术支持服务,当无法解决问题情况时,应及时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当发生系统不能运行、应用不能正常使用等重大故障投标人需在3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承诺1小时内恢复运行。第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项目80%费用;其余20%在试运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试运行期间,如投标方无法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项目合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费用。第六条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投标方须在投标书中提供详细的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和投标人售后服务计划。1、 中标方应对买方的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使其能对系统进行日常的维护并能对一般故障及时进行维修。所有的维护手册及维护调试软件的密码及专用的维护工具应全部免费提供。2 、中标方应对买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第七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资料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违约责任:1、双方要严格按合同履约。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 %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甲方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逾期应付款总额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应付款总额2%的违约金。4、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约定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第九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第十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多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验收单位,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签约时间:年月 日签约地点:★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一、开 标 一 览 表项目编号:HZYHZFCG-20-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备注:大写总价与小写总价不一致,以大写总价为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HZYHZFCG-20- 序号金额税收及其他费用合计:大写:小写:备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技术方案编写、软件开发、数据建库、安装调试和验收费、系统集成费、质保期运行维护、技术支持、测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和税金等须由投标单位支付的所有费用。2、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清单一一对应填写一份“分项报价表”。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时,可自行制作。3、分项报价表中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4、“分项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漏报的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有重大缺项的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 日三、评分响应表 项目编号:HZYHZFCG-20 - 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页码一技术分1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2…………二商务分详见商务文件第几页……注:评分响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 四、技术偏离表项目编号:HZYHZFCG-20 - 序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 日五、项目组人员情况安排表项目编号:HZYHZFCG-20 - 拟任分工姓名学历本单位工作时间专业工龄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技术培训登记证履 历联系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备注:提供上述人员履历,学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 日 六、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项目编号:HZYHZFCG-20- 服务网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 日 七、投标响应函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项目(项目编号:HZYHZFCG-20- )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递交之日起 60日。3、如我方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人进行评标、验收等与本次采购相关工作。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8、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9、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日期:年月 日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身份证号:)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项目编号:HZYHZFCG-20- )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特此告知。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职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日期:20年月 日 九、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概况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资金技术人员数资产总额净资产工商登记号税务登记号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参加社保单位优势及投标品牌特点:可包括以下一些内容(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年 月 日在本地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机构名称:地址:人员状况:联系电话:(可另附纸说明) 十、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 日 十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1、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报价文件(唱标时启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年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2、商务/技术文件外层包装封面商务/技术文件(开标时启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投标人名称(盖章):在年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十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1、报价文件封面正本/副本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2、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正本/副本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