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01包-14包)招标公告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01包-14包)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01包-14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括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01包-14包)
1.3 采购内容:01包:长沈路学校幼儿园、二实验学校幼儿园办公桌椅等教学生活用品。
02包:长沈路学校幼儿园、二实验学校幼儿园部分教具、办公电脑等教育教学设施及用品。
03包:实验学校幼儿园教具、琴类等。
04包:实验学校幼儿园办公桌椅等。
05包:东风学校新建幼儿园玩教具等。
06包:东风学校新建幼儿园家具、幼儿部分生活用品等。
07包:东风学校新建幼儿园厨房设备等。
08包:实验小学新建幼儿园玩教具等。
09包:实验小学新建幼儿园厨房设备等。
10包:实验小学新建幼儿园安保、弱电、广播及监控等设备。
11包:实验小学新建幼儿园一体机、电脑等。
12包:西湖实验学校幼儿园玩教具等。
13包:西湖实验学校幼儿园厨房设备等。
14包:公办幼儿园LED大屏、办公电脑等。
1.4 交货地点:需要中标单位运送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
1.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供货完毕。
1.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质量标准。
1.7 采购预算:01包543621元;02包536379元;03包243072元;04包606928元;05包482866元;06包458914元;07包207260元;08包*******元;09包405840元;10包560000元;11包118500元;12包*******元;13包249480元;14包*******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2 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1.3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1.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1.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1包-03包、07包-14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4包-06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最近年限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且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3.3 投标人具有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和完税证明材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 3.4 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01包→02包→03包→04包→05包→06包→07包→08包→09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包。
2.3.5 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513室。
3.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9点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本次采购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单位地址:长春市四联大街131号
联 系 人:孟灵利
联系电话: ****-********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周汉惠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采购人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四联大街13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826.904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826.904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公告内容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公告内容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08-10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内容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获取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8-31 09:00 | 开标时间 | 2021-08-31 09: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1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周汉惠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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