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燃煤热水锅炉及锅炉房改造工程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的委托,对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燃煤热水锅炉及锅炉房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DDJZZ
********075)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位于辽宁省凤城市,现欲采购民用燃煤热水锅炉1套(详见竞谈文件后附设备清单)。
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锅炉制造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3年10月14日起至2013年 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领取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锅炉制造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上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如有)、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等(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须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
地 址:辽宁省凤城市草河大街100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范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
****-*******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