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三医院凤城三路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市第三医院凤城三路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市第三医院凤城三路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内2号楼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30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MD-*******ZS-10

2、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三医院凤城三路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01,540.00元

4、最高限价:1,001,540.00元

5、采购需求:西安市第三医院凤城三路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1,001,540.00元,项目概况: 便携式心电图机2台;除颤仪1台;观片灯(四联)3台;监护仪(进口设备)1台;器械柜4台;红外线烤灯4台;出诊箱(含血糖仪,听诊器,血压计,瞳孔笔,叩诊锤,温度计)4套;仪器台车4台;脑波体感音乐放松系统2套;OT综合训练工作台1台;脊柱平衡放松系统1套;饮食塔1台;智慧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站1套;治疗车1台;医用冰箱1台;移动空气消毒机2台;中频干扰电疗仪3台;普通病床3台;视力表1台;急救车1台;电动病床2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医院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30 00:00:00至 2021-10-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 (3)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 (4)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 (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需提供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6)监护仪为进口设备需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且授权范围需包含监护仪。(7)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纳税证明:提供采购投标截止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9)社会保障资金:提供采购投标截止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0)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 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16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内2号楼209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30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内2号楼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第三医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路十号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

电 话:***-********-5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9日

西安市第三医院凤城三路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内2号楼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30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MD-*******ZS-10

2、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三医院凤城三路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01,540.00元

4、最高限价:1,001,540.00元

5、采购需求:西安市第三医院凤城三路卫生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1,001,540.00元,项目概况: 便携式心电图机2台;除颤仪1台;观片灯(四联)3台;监护仪(进口设备)1台;器械柜4台;红外线烤灯4台;出诊箱(含血糖仪,听诊器,血压计,瞳孔笔,叩诊锤,温度计)4套;仪器台车4台;脑波体感音乐放松系统2套;OT综合训练工作台1台;脊柱平衡放松系统1套;饮食塔1台;智慧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站1套;治疗车1台;医用冰箱1台;移动空气消毒机2台;中频干扰电疗仪3台;普通病床3台;视力表1台;急救车1台;电动病床2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医院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30 00:00:00至 2021-10-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 (3)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 (4)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 (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需提供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6)监护仪为进口设备需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且授权范围需包含监护仪。(7)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纳税证明:提供采购投标截止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9)社会保障资金:提供采购投标截止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0)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 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16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内2号楼209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30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内2号楼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第三医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路十号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

电 话:***-********-5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医疗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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