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东河检察室检察文化宣传长廊项目(施工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东河检察室检察文化宣传长廊项目(施工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河检察室检察文化宣传长廊项目(施工标)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海南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9日15:2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3房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80.67587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189*****057
采购单位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工199 8973 7589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创新未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3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工189*****057

项目概况

东河检察室检察文化宣传长廊项目(施工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WL2021-018

项目名称:东河检察室检察文化宣传长廊项目(施工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单位职工参保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近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和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8.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证明材料:打印监管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9.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3房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下面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公司单位职工参保花名以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证书和近3个月社保清单(与响应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一致,社保清单打印日期应在报名时间内),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核验原件)。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可兼任)。 (4)提供本单位公章的合法证明(刻章许可证或印章备案证明或公章为企业注册地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其他人员前来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授权期限)。 实行电子证件且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件地区,需提供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件的相关规定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3房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3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1号        

联系方式:余工199 8973 7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创新未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3房            

联系方式:林工189*****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189*****0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长廊 宣传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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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创新未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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