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2012年度五和镇等十一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广宁县2012年度五和镇等十一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131*****114
工程编码 ********131*****114
工程名称 广宁县2012年度五和镇等十一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广宁县五和、木格等十一个乡镇
建设单位 广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分类 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水利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构成
招标内容
广宁县2012年度五和镇等十一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广宁县2012年度五和镇等十一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以宁发改基[2013]97~106、109号批准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现对该农业项目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承包人。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宁县2012年度五和镇等十一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六个标段,(其中,木格镇为第一标段,面积约2987.08亩;古水镇、石涧镇为第二标段,面积约2820.481亩;排沙镇、潭布镇为第三标段,面积约3937.77亩;坑口镇、南街镇为第四标段,面积约3845.70亩;宾亨镇、五和镇为第五标段,面积约2936.62亩;洲仔镇、横山镇为第六标段,面积约3321.04亩);主要招标范围包括修建农田间排灌渠道、铺修机耕路、开挖疏浚渠道、平整土地等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每一标段在发出开工令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三、 投标单位要求
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存在隶属、控股或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省外一级);2007年至今无发生任何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被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
由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携身份证于2013年10月18日9:00~12:00分别到拟报名的木格镇、古水镇、排沙镇、坑口镇、宾亨镇、洲仔镇政府门前参加招标代理组织的现场熟悉会,签订工期承诺书。

四、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投标申请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员二代身份证,建造师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造价员、质安员岗位资格证书及本单位社保证明,提供可查询社保编号;市外企业携企业年度或季度备案资料、投标员IC卡;工期承诺书;财务状况良好,税金足额缴纳,2010~2012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及完税税单、审计执业证;广东省水利主体信用管理通过终审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及路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员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上述资料复印件按顺序A4纸编目录及页码成册,一正两副,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原件报名核查。

五、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任意一个标段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小于5家时,则重新招标;任意一个标段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5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不设上限。
六、 相关说明
结合项目标段区域分散并为确保建设工期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加本项目的任意一~六个标段的报名或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七、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8日~22日(工作日)15:00~16:30;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办公区住建大楼二楼204室);招标文件2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 联系方式
广宁县国土资源局 杨先生 ****-*******
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曾先生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陈小姐 ****-*******





广宁县国土资源局
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预发包价
工期
对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3-10-18 15: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3-10-22 16:30:00
报名地点 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办公区住建大楼二楼204室)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电话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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