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华城(电缆厂改造地块五建设)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锦绣华城(电缆厂改造地块五建设)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 目: 锦绣华城(电缆厂改造地块五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宏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13-10-14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S0100G130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绣华城(电缆厂改造地块五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电缆厂改造地块五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哈发改核准【201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宏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锦绣华城(电缆厂改造地块五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南岗区学府路382号
2.3工程规模:有机房客梯18部,速度2.0m/s。
2.4计划工期:供货期为甲方预付款后45日内供货到现场;安装期为接到甲方通知60日内安装完毕。
2.5招标范围: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报验、用方备案,满足正常运行需求、以及后期维护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无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8合同估算价:5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制造商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
3.3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3.4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A "级资质;
3.5同一品牌电梯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以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A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经销商须另外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登记。报名电话:****-********。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招标人:哈尔滨市宏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春宇、刘涛
日 期: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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