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园景观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公园景观方案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413
项目名称:中央公园景观方案设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18,600.00
最高限价(元):2,618,600.00
一、项目概述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协调与管理、设计必要前置工作、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阶段现场设计配合服务、项目管理配合服务等。
2、合同履行期限:1年,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中标单位独立完成设计任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付款方式及条件: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予以采纳并施工后支付40%,余款60%两年内付清,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
二、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1、设计说明:基本参数,设计依据,采取各项工艺说明等;
2、测绘设计的平面图、立面图、重要节点剖面详图、系统图等(出具的平、立、剖面等图纸根据工程实际确定,但设计内容必须保证施工需求);
3、包括概算编制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应满足概算编制要求并通过审核,出具的施工图对每个专项设计测定的工程量应满足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和结算审核要求,设计测算误差不超过±3%,最终工程量以财政审核数据为准;
注:1)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该满足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划、土地、环保等有关手续和编制设计文件的需要。
2)现场派项目经理,全程跟踪服务。
3)所有的设计文件均应遵照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编写,并应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复。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要充分了解该项工程设计任务有关情况,严格按照时限完成相关设计工作,不得出现延误工作情况,否则将追究责任。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3、中标单位有能力免费出具设计概算。
合同履行期限:1年,设计周期3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3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以在公司远程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浑南区飞云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云盾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6-2号长峰大厦1910室
邮箱地址: yundun666@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云盾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