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16条规定,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1、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还建龙舟坪镇财政所宿舍楼项目部。
2、招标代理人:宜昌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宜昌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还建龙舟坪镇财政所宿舍楼。该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计划局批准。批准文号:长发改[2006] 5号批准建设,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
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1路1号
即:龙舟坪镇新开发的商住楼与原县委党校三层宿舍楼之间。
3、总建筑面积: 3231.00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十二层。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范围。
5、资金情况:自筹资金,总投资约260万元。
6、工期要求: 32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以上。
(三)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在宜昌市建委注册或备案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1、投标人应采用不记名的方式直接从长阳综合招投标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6年2月16日至2006年2 月18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
2、投标人须在2006年2月18日17:00时前,向招标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售后不退。同时交纳图纸、软件押金肆仟元。逾期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提交的起止时间为2006年3月10日上午08:00至09:00时。投标文件提交到长阳综合招投标中心 ,由招标代理人接收,提前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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