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所小批零星物资(7月第一批)网上采购询价(第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计量所小批零星物资(7月第一批)网上采购询价(第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计量所小批零星物资(7月第一批)网上采购询价(第二次)公告)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项目编号:CD-JLS-2021-021-2)

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计量所

2.单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附16号

3.联系人、联系电话:

询价业务联系人:袁岚,联系电话:***-********

技术业务联系人:杨凌睿,联系电话:***-********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成都局集团公司计量所小批零星物资网上询价采购

2.交货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附16号

3.采购内容

物品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备注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1台

包安装调试

可燃气体探测器

2套

包安装调试

感温探测器

2套

能联入JB-QBH-FS5101W/L火灾报警控制器,包安装调试

感烟探测器

2套

能联入JB-QBH-FS5101W/L火灾报警控制器,包安装调试

4.供货周期计划为4周,最高限价0.8万元(含税)。

5.供货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三、报价回复要求

1.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将《报价单》于2021年8月11日17:30前发送至 cdjjls@163.com邮箱;未注册供应商需在国铁集团平台进行注册,通过审核后,将《报价单》于2021年8月6日17:30前发送至 cdjjls@163.com邮箱。
2.报价单位必须将我方《报价单》从网上下载下来,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工作且必须盖鲜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件名与“邮件标题”必须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3.邮件标题为:报价单标题-报价单位简称;例:小批零星物资报价单-XX公司。由于标题不标准,导致采购单位未搜索下载到《报价单》的,其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4.《报价单》表格内“供应商”列,响应行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报价单》表格下发“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6.《报价单》表格内“含税到达单价(元)”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
7.《报价单》表格内容项不能任意删减,要保留不响应行,对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8.同一企业对同一《报价单》只做一次报价,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报价只采纳电子邮箱接受报价时间最早的第一份报价为有效报价。
9.同一企业响应多个《报价单》报价时,必须对每个《报价单》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类别的《报价单》或对多个《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10.若在公告期内同一物资不同供应商发生相同报价、且为最低报价时,则按照电子邮箱接受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推荐第一份报价单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合同期限

本批次采购物资为单次采购合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计量所业务材料室通知成交供应商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五、结算方式

本次采购按先货后款方式结算。货物到我所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照我所要求时间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六、相关要求

1.请认真阅读供货要求。

2.如有分包,单相报价,整包总价低价中标(单包中有单相未报价,该包价作废。)

3.报价包含包装费及送达指定地点的运杂费。

附件:《计量所职工食堂消防报警器材报价单》

计量所

日期: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物资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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