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新增西河街道滨西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位项目竞争性磋商
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新增西河街道滨西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位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新增西河街道滨西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位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9日16: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新城吾悦广场写字楼1404号 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8月20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新城吾悦广场写字楼1404号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嘉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新城吾悦广场写字楼120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饶先生***-********181*****920 | ||
附件: | |||
附件1 | 2021年新增西河街道滨西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位项目(最终版).pdf | ||
附件2 | 磋商邀请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2021年新增西河街道滨西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新城吾悦广场写字楼12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新增西河街道滨西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 本次采购拟为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办事处采购2021年新增西河街道滨西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位项目服务供应商。
2、拟采购服务供应商1家。
3、本次采购定点服务年限1年,(具体合同签订的起止时间以采购合同时间约定为准)。
二、服务内容
总体要求:辖区内滨西社区“融乐阳光家园”服务点功能设施齐全,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的良好基础条件。通过统筹整合资源,依托滨西社区“融乐阳光家园”服务点、新建滨西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
(1)参与社区康复的人数收集所属镇(街)服务对象资料、进行面谈、初步评估,确定服务对象属于本项目服务范畴;(2)对属于本项目服务范畴对象建档立卡达 100%;(3)服务站点应配备驻点人员不少于 3 人;
(4)镇(街)服务站点应对所辖区域内病情相对稳定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 100%入户走访,评估确定服务对象;(5)镇(街)服务站点应负责评估确定的服务对象提供精神康复服务,未纳入的其他服务对象应定期进行电话或入户访问,并记录相关电话或入户走访情况;(6)对已确定纳入康复服务的对象, 每月定期康复训练;(7)镇(街) 服务站点应负责开展辖区内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相关的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 4 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知识普及服务培训全年不少于 4 次;(8)镇(街)服务站点应通过个案、小组的形式开展日常康复服务、训练指导服务、心理支持服务、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等工作;(9) 对已建成的点位的服务对象持续开展后续服务;(10)紧急情况必须给予紧急处置并立即转介;(11)对结束服务对象在服务结束一年内开展定期回访。
三、服务标准
1、质控方式和要求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康复质控小组协调相关人员,通过电话核实、面访服务对象、入户调查、影像资料等方式,并现场查看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及记录,对质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向本机构质控部门汇报,同时定期接受上级质控督查。
2、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质量评价,以定期召开康复者或家属座谈会、发放意见反馈表、查询服务记录等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第三方对本项目服务质量情况、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并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具体合同签订的起止时间以采购合同时间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
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项目实施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额的30%的预付款。项目进度过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支付剩余40%。
3、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包括利润、税费),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期内的涨价风险。除遇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要求的变更以及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外,服务合同价格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
4、售后服务
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5、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定点服务年限1年,(具体合同签订的起止时间以采购合同时间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新城吾悦广场写字楼1205号
方式:①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②通过发送邮箱获取:供应商将第①条所述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报名表扫描件(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发送至邮箱 ********93@qq.com,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邮件收到时间须在报名期间每天下午 5 点之前,资料不全或错误、下午 5 点之后收到的邮件将不予接收。开标当天请将相应材料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注:投标供应商请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发出,过时不候,磋商公告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公告中规定方式进行登记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磋商公告中规定方式进行登记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新城吾悦广场写字楼1404号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新城吾悦广场写字楼1404号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曾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嘉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新城吾悦广场写字楼1205号
联系方式:饶先生***-********181*****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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