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新城西墅新河泊岸亮化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连云新城西墅新河泊岸亮化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连云新城西墅新河泊岸亮化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连云新城西墅新河泊岸亮化安装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改委(连发改农经[2012]226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0万元
(2)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3套配电箱、全防水亮化灯具及配套线材等
(3)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4)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东南角处,西墅新河河道
(6)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 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良好信誉的亮化工程施工企业;
5、投标申请人可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报名(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2 时0 分,下午 14时 0 分至18时 0 分。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11月4 日9 时00分,提交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该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0、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9)140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10.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0.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0.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0.5、资格审查中所涉及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10.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各投标单位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11、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招标文件。
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招标人:连云港市连云新城西墅新河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联系人:徐光明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9*****685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加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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