淖毛湖镇团结村村委会办公场所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淖毛湖镇团结村村委会办公场所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发 布 站:哈密地区
联 系 人:吴越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淖毛湖希望小区内
建设单位:淖毛湖人民政府
招标范围:淖毛湖镇团结村村委会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施工图内容的监理
建筑面积(㎡):433 计划投资(万元):65
类型:监理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3-10-14 报名截止日期:2013-10-18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丙级及丙级以上

资质说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丙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淖毛湖镇团结村村委会办公场所建设项目已经伊发改投资(2013)1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淖毛湖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补助、地方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淖毛湖希望小区内;
2.2.工程规模:新建团结村村委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433㎡;
2.3.计划投资:65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淖毛湖镇团结村村委会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施工图内容的监理;
2.4.1 本项目监理各为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2月30日,工期为6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报名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 公开报名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19:00时。

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报名后打印回执交送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外地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及进哈施工备案手续;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
4.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含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0日至201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携带报名成功回执单及法人委托书,外地企业还需携带有效的进哈备案证原件到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
5.2.监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淖毛湖人民政府
联系人:邓良春 联系电话:133*****911


招标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越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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