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锅炉房室外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锅炉房室外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wj********022(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 2013-10-14 星期一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类型: 施工
项 目 概 况
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锅炉房室外排水工程
项目地点: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项目规模: 596.0米
投资总额(万元): 230.0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工程其他信息: 本工程主管线长度为596米,主管径DN60、DN225,其中河南庄一、五队锅炉房管道长度为95m;河南庄二队锅炉房管道长度为85m;河南庄三队锅炉房管道长度为85 m;河南庄四队锅炉房管道长度为26 m;百园社区锅炉房管道长度为70 m;西林社区锅炉房管道长度为100 m;永盛社区锅炉房管道长度为85 m;百园社区换热站管道长度为50 m;
投 标 要 求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10-24 10:30
公告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经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监督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监督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8、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wsgcjy.com/)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无资格预审报名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发放的CA锁,用于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非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10、本工程属于资格后审,采用电子评标。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 系 信 息
招标联系人: 李烁波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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