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关于兴山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项目的询价公告
兴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关于兴山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项目的询价公告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434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为促进城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城镇建设用地人口、产业承载能力,建设和谐宜居城镇,盘活低效闲置用地、优化城镇用地布局、提升土地集约用地水平,以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就兴山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采购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兴山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价格
本询价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
三、项目简述
(一)工作内容
根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要点》,开展兴山县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及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工作。
(二)完成时间
2021年9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1、资料收集和整理
收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统计、环保部门相关数据,保证前期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逐一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坐标转换工作。
2、划分外业调查单元开展外业调查
对照内业资料和预判情况,进行拉网式调查,通过实地调查、取证,查清宗地权属情况、面积、坐落、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套设施、土地利用现状等详细信息,初步判断和认定低效土地情况。
3、城镇低效用地评价和认定
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低效用地进行评价和认定。定性评价需要客观合理。定量评价工作需要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因素因子及其权重,基于GIS技术对低效用地进行分析评价。
4、标图入库
确定低效用地数量及空间分布,以调查单元为对象,依据低效用地判断标准及调查单元的基础信息,确定低效用地的数量及空间分布。将每宗拟开发的低效用地标注在遥感影像图或现状图上,为建立城镇低效用地规划数据库奠定基础。
5、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成果编制及规划数据库建设
专项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城镇低效用地现状分析、城镇低效用地潜力分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确定、城镇低效用地布局、强度与结构优化、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建设时序安排、资金筹措与利益调整、规划实施效益评价、保障措施等;完成成果编制工作后根据最终确定的低效用地建立规划数据库。
四、检查验收及成果提交时间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城镇低效用地专项规划编制、验收、上报、审核及公示。
五.主要成果
(1)工作方案
(2)调查成果:调查表格及调查图件
(3)规划文本及规划说明
(4)规划数据库
(4)规划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城镇低效用地分布图、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规划图、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强度控制引导图、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时序图。
六、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由采购人确定的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上一月份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2020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20年以来连续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年)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合同和相关要求查阅可直接到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6室咨询。
七、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2个(规划类或数据库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询价开始时由采购人依法对报名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测绘资质等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报名单位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签章的复印件)。审查通过后的单位方可参加询价,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询价的资格。
九、公告时间
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17:30时。公告期间可采取电话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6室,报名电话:****-*******。
十、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17:3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含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密封递交至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6室。
十一、开标时间
2021年8月16日10:00时。
十二、成交确认方式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优质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兴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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