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引入工程声屏障招标公告

枢纽引入工程声屏障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SNWZ2013-01)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国家七部委的27号令规定以及《关于哈密枢纽工程声屏障招标采购报告》有关要求,中铁一局哈密枢纽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现拟将哈密枢纽项目所用声屏障进行统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哈密枢纽引入工程,起点为DK1300+600,终点为DK1310+000,全长9.4Km。既有客运站设备布置及城市规划,车站按高速车场在南侧、普速车场在北侧并列式布置,高速车场设客车线8条(含正线2条),4个站台布置(其中4站台与普速客车场共用),普速车场设客车线6条(含正线2条,机车走行线1条),2个站台布置,利用南广场,相应改建车站咽喉,原下行直通场改建为动车存车场,在车站西端二电厂专用线以西设立折线1条,利用既调车场部分线路(原Ⅲ-12~Ⅲ-16股道)作为地区专用线取送车场。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中铁一局集团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中铁一物[2011]252;
7、《关于哈密枢纽声屏障招标采购报告的批复》(中铁一局物设[2012]56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同时在挂网公告。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四、招标物资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5.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5.2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3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连续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5.4投标产品需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三年有效期内)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和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全部技术性能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含400万次疲劳试验报告);
5.5投标物资必须具备时速250公里及以上客运专线供应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销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5.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生产;
5.7所有资格条件在购买标书前接受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审核验证,所持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六、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七、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上午9:30~12:30,下午14:30~17:30);
②发售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华新大厦703室。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联系人:贾俊涛, 电话:182*****966.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应按公告附表各包件物资对应的招标人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每个包件3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④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发布,同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投标文件应在2013年11月5日09:00至10:00时递交,开标时间2013年11月 5日10:00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一局哈密枢纽引入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哈密市北郊路私立青华学校院
开户银行:建行哈密地区分行铁路支行
账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 哈密枢纽引入工程项目部
银行帐号:****************3232
联系人: 王彦刚 胡素芳
电 话:152*****212 188*****7633
传 真:0902--*******



中铁一局哈密枢纽引入工程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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