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发镇(滇池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管线工程)监理

【哈尔滨】新发镇(滇池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管线工程)监理

招投标编码:JL0101G21015公告发布日期:2021-08-07
报名开始时间:2021/8/9 16: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1/8/16 16:00:00
报名地点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733联系人:宋锦萍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发镇(滇池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管线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哈尔滨市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公告说明:新发镇(滇池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JL0101G21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发镇(滇池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管线工程)监理”,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发镇(滇池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管线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新发镇(滇池路段)
2.3项目概况:以滇池路临时雨水泵站为起点铺设一条D1400雨水管线,全长约1465.5米,排至崂山路。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计划工期:2021年09月10日—2022年03月09日,共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拟派监理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按照《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的规定要求配备。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代表:1人(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时配备);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8月09日16时00分至2021年08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31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1日09时30分。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3.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10.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19〕37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1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7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10.8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系人:吴泽准
联系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87-4(招标四部)133*****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日 期:2021年08月09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100
公告附件:

标签: 监理 管线 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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