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8-3-112-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2.2 规模: (2X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湿法脱硫用石灰石粉;数量:全年预估用量45000吨;

质量标准要求:

项目

指标

水分

1%

烧失量

41.45%

氧化钙(CaO)

52%

氧化镁(MgO)

1.5%

氧化硅(SiO2)

1.5%

氧化铁(Fe2O3)

0.3%

氧化铝(Al2O3)

0.5%

酸不溶物

2%

石灰石活性

良好(≥80%)

粒度

44μm (325目90%以上通过)

2.5 交货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2.6 交货期: 2021年09月01日开始供货(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8、2019、2020三年中任意年度同类产品在发电厂的供货和应用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核实);

3.2.2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运输石灰石粉的资格和能力,运输车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如由专业运输公司运输,需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文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备环保部门批复的相关证件和石灰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

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检测报告,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可库存量在200吨以上的石灰石粉库,以避免石灰石粉供给的中断(提供石灰石粉库设备清单证明或石灰石粉库照片)。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10日9:00起至2021年8月16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一次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未回函确认,视为放弃投标,回函确认参加后可直接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4.5 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招标文件费:标段名称: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标段包1,标书金额:1000.0元,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使用“中招互连”APP或国富安CA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加密,不能使用国富安CA解密;反之同理。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4">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达开标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智能招评标系统点击开标按钮,投标文件将自动在服务端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唱标。唱标完成后,各投标人在投标管家开标菜单处,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盖章并提交开标结果。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2">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星火路39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vip.wuzhiju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19

电子邮件:hnzbcd@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石灰石粉 电厂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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