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招标公告
门面招标公告
城口烟草分公司门面招租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城口分公司门面现对外招租,热忱欢迎有意者报名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招租的门面概况与门面招租用途范围
1.1门面地址:城口县葛城镇南大街23号。
1.2门面面积约25平方米;房屋结构完好,有水、电等设施,产权明晰。
1.3门面用途:商业和服务业(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机械加工、易燃易爆品销售等噪音大、粉尘大、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的业务项目)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企事业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2自然人:具有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3特殊事项:投标方故意隐瞒经营范围,造成中标事实并签定合同的,招租方在事后经查实确认后,招租方有权中止合同,所有责任及损失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承担。
3.本次投标为密封式投标。
4.本次招租门面实行最低限价,最低限价为每年2.75万元。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烟草公司城口分公司综合科(重庆市城口县葛城镇南大街23号)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5.2本次招租不接受电话、口头报名。
6、投标保证金的测算及缴纳方式
6.1凡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竞标登记,并按照以竞标底价为依据计算的年租金额20%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5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6.2投标单位或个人在中标后自行放弃中标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的单位或个人退还保证金,但不支付利息。
6.3投标保证金实行转账支付,不收取现金。
7.招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8. 监督管理
招租方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次招租活动中的监督实施。负责本次招租活动中受理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
10.招标纪律
10.1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损害招标方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0.2严禁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如有,招租方将立即中止违反者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1.联系方式
招租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城口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镇南大街23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九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