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监理-招标文件(2,000元)

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监理-招标文件(2,000元)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

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

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监 理 招 标 文 件

招 标人:开封开财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八月


目录

********">第一卷. 3

********">第一章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须知前附表.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评标办法前附表. 2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二卷. 35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6

********">第三卷. 3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2020-410202-01-01-1054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开财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开封开财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2.2 招标编号:KCZX-2021-016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建设地点: 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开封黄河造船厂

2.5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7.84亩(11900㎡),项目涵盖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建筑新建及改造等工程,其中建筑改造面积为1405㎡;新建建筑面积:240㎡;园区新建道路宽度为6米;道路面积为1436㎡;绿地面积约为1300㎡。

2.6本次招标投资额:约600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2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监理

2.8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9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3个月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2.10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符合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二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0年9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1.6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列入“受惩黑名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查询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监理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或者市政公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列入“受惩黑名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查询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10日09 时 00 分至2021年8月16日 17 时 00 分;

4.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查询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售价:0元

********6">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9时20 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1年8月30日9时20 分

6.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开封开财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女士

联系方式:0371- 22715771

地 址:开封市金明大道146号国投大厦11楼

8.2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金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333805

地 址:开封市金明大道146号国投大厦11楼

8.3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 开封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38837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开封开财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吴女士

联系人:0371- 22715771

电话:开封市金明大道146号国投大厦11楼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开封开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146号国投大厦11楼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 0371-22333805

1.1.4

项目名称

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开封黄河造船厂

1.1.6

标段名称

开封沿黄流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监理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1.3.2

工期

同施工工期及项目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或者市政公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列入“受惩黑名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查询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2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均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3.3款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2.4

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壹拾伍万整

小写:150000元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2.1银行转账:

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kfzytz/26107.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5.2

近年财务状况

近三年,2018—2020年度(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从成立年份算起)。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2018年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按照网上系统要求进行加密、解密。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0日9时20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开标程序

2.1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网上开标异议;

(4)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评审专家经济、技术共4名。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公示期限: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8.5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

递交方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9

电子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各标段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依据表格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公式如下:

服务招标:中标价(100万元以下)×1.5% +中标价(100—500万元)×0.8%+……中标价100000万元×0.01%

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10.3

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

特别提示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

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具体时间以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设置时间为准)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2、澄清、说明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顺序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监理大纲;

(7)监理组织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八严禁”承诺书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网上开标异议;

(4)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1、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与评标办法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涉及到的有关内容均应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且不超出控制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4款规定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投标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投标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15分

监理大纲部分:50分

投标报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值=最高投标限价×50%+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1)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95%(含)与100%(含)之间的投标人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报价不在上述范围的的投标人报价不参与计算基准价,但正常参与评标。

(2)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在此范围内,则评标基准值为最高投标限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荣誉证书(4分)

1、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取得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荣誉称号一份得1分最高加2分。(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

2、2018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加 1 分;提供证书或文件,最高得2分。(提供证书或文件,日期以发证时间为准)

信誉(2分)

投标人获得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及网上截图)

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

类似项目业绩(6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监理过类似业绩的得 2 分,最多得 6分。(需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类似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2.2.4(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3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0-3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3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0-3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3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0-3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3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0-3分)

质量控制措施(4分)

事前、事中、事后、及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一4分)

进度控制措施(4分)

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内容完整、程序合理、方法可行、措施详细齐全。(0-4分)

造价控制措施(4分)

造价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行。(0-4分)

安全文明监理措施(3分)

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方法可行、措施详细齐全。(0-3分)

环保监理措施(3分)

环保监理措施合理、可行进行。(0-3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4分)

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合理齐全、针对性强。(0-4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4分)

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4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3分)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对本项目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具体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审、酌情打分。(0-3分)

合理化建议(4分)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对本项目监理工作合理化建议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0-4分)

现场旁站监理方案(5分)

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设置合理,包括各关键部位,旁站监理措施详细。(0-5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准分2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准分2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服务承诺

(5分)

1、施工期间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0-2分)

2、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保修期间服务承诺;(0-3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扫描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要求

1、项目概况

开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展示中心是在开封黄河造船厂保留老旧厂房的基础上进行改造,该船厂建设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产的船只多用于黄河两岸百姓往来摆渡,与黄河的兴衰、人民的生活紧密相连,为继续展示、传承黄河文化;弘扬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赋予老船厂新的历史使命,将之改造为开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展示基地展示馆。

项目总占地面积17.84亩(11900㎡),项目涵盖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建筑新建及改造等工程,其中建筑改造面积为1405㎡;新建建筑面积:240㎡;园区新建道路宽度为6米;道路面积为1436㎡;绿地面积约为1300㎡。

项目的建成,将成为一个能够充分展示黄河文化、开封乡村振兴文化、宋文化、开封文化的窗口,让开封人民感受开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

1、监理范围及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二、适用规范标准

1、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 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三、成果文件要求

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供一套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电子文档。

四、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五、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巡视不低于3次;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常驻现场;3、工程的重要节点和专业难点须专业监理工程师旁站全过程。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报酬清单

六、监理大纲

七、监理组织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八严禁”承诺书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完成监理工作。并承诺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大写:(小写:)。

2.投标内容:响应招标范围。

3.投标工期:

4.投标质量:。

5.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6.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7.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8.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9.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0.(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地 址:

电话:

日 期: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监理范围

项目总监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投标有效期

投 标 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投标时提供)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证金回执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电子保函扫描件。


五、监理报酬清单

六、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七、监理组织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框图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总监理工程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附件: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附件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身份证号

职称

拟在本合同任职

(照片)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获奖项目

获奖情况

委托人人及联系电话

注:后附相关证件或材料扫描件。


(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九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八严禁”承诺书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八严禁”:

一、严禁招标人暗箱操作、场外交易,违规设置投标资格限制条件、违法设置与履行合同无关的条款。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二、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三、严禁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评审专家串通,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干预招投标。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代理招投标项目。

四、严禁评标专家无故放弃项目评审,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评标前透漏项目信息,利用微信、QQ等不法手段,收取除正常评审费用外其他费用、索要与评标无关的物品。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评审活动。

五、严禁交易服务平台人员变相行使审核备案权限,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业人员利益输送。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六、严禁行政监督管理单位人员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项目投诉不依法处理。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七、严禁交易平台技术服务公司泄露重要信息,随意修改电子招投标信息。如有违反,接受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八、严禁交易平台任何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干扰招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我单位(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保证认真遵守。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单位名称(承诺人):

年月 日


十、其它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递交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件 工程监理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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