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职工住宅楼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职工住宅楼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职工住宅楼建设项目,已经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发展局以“昌农科产字(2013)1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职工住宅楼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园区核心区,绿洲路以西,红星东路以北-昌吉州老年活动中心北侧,学院多层教职工住宅以东。

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6512.7m2,住宅楼建筑面积23166.9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345..78㎡。

4、结构类型:住宅楼框剪结构,层数:地上二十七层,地下二层,地下车库框架结构。

5、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70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工期要求:计划2013年11月18日开工,2015年8月31日竣工。总工期652天(日历日)。

8、本工程不分标段。

9、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10、招标范围:施工:土建施工,给排水、采暖、照明的安装;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含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九家以内(含九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九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10)7号文综合评估法(非国有资金招标项目合理最低价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4日10:00时-2013年10月18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7号,昌吉市工商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卢家峰 133*****28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秀文 朱婷婷 ****-*******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招标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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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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