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10破5号关于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第三轮)
(2021)桂10破5号关于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第三轮)
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三轮)
2021年4月25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1)桂10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1年6月11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桂10破5号决定书,指定广西创和律师事务所为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9日,注册地位于德保县城关镇那龙村那造屯,法定代表人为叶岩寿。经营范围包括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外)、食用酒精生产、销售;进口木薯;出口水泥、钢材;酒精进出口;机械设备、酒精设备、糖机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五金电器、建材、化工产品、化肥的销售。
该企业仍在存续期间,但已于2015年7月停产。
(二)资产
1.不动产
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德保县城关镇那造村那造屯有14宗不动产,其中,土地1宗(面积为45539平方米),房产13宗(建筑面积合计为8642平方米)。
[土地证编号:德国用2013第0090号,房产证编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87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88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89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90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91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92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93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94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95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96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97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98号、德房权证德字第11799号]
2.生产设备
酒精生产设备一批。
(三)项目基本情况
1. 产品及规模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全厂区占地面积45539平方米,建筑面积8642平方米,主要产品时优级食用酒精,年产量30000吨。
2.排污信息
(1)污染物排放物主要有废水、烟气、固废等;
(2)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入龙须河水域,烟气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固废物作为有机肥出售;
(3)排放标准:COD≤100mg/l;氨氮≤900mg/m3;氮氧化物≤150 mg/m3;粉尘≤200mg/m3。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废水处理采用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处理,COD和氨氮的处理效率基本达到90%以上,出水达标排放;烟气粉尘采用旋风除尘+静电除尘+水膜除尘三级除尘方式,二氧化硫采用炉内添加石灰石,水膜除尘加生石灰脱硫的二级脱硫方式。氮氧化物主要是通过有机物的充分燃烧去除。固废物主要是锅炉焚烧后的粉煤灰和污水处理排放的污泥,由于富含N、P、K等,作为肥料出售。噪声主要是安装消音装置和隔音装置。
4.已取得批复
(1)关于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酒精异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管字﹝2010﹞63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酒精异地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3]111号)。
(四)企业亮点
1. 公司厂址在城关镇那龙村。厂区占地5.336公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便利,离高速路口仅5分钟车程,汽车10分钟可到县城。
2.生产设备先进,年产量高。生产工艺采用国内最先进的五塔差压蒸馏酒精生产工艺技术,产品主要供应五粮液、茅台等一些对酒精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以及珠三角一些高级化妆品生产厂家,环保治理采用国内比较成熟的浓缩焚烧治理酒精废液工艺,生产过程清洁、卫生。
3. 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现食品生产许可证仍处于有效期内,有效期至2023年1月8日,食品类别为酒类(食用酒精)。
二、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商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及时支付资金;
(三)有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四)如有除纯财务投资外的投资方式的,需要有经营相应业务的资质。
(五)原则上接受本公告中关于重整投资方式的内容,具体可以在投资意向书中提出。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各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条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应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业绩情况、投资金额上限、回报要求、接受的投资收回途径、投资资金监管方式、投资资金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有其他要求由投资者自行明确。
(二)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名时须提供副本原件核查。
(四)良好商誉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五)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四、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报纸或自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前期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邀请。
(二)竞选投资人应于2021年9月10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200万元(需提供支付凭证),否则报名作废。
(三)报名成功的竞选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领取《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并可向管理人提出对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申请,尽职调查工作应于2021年9月10日之前完成,费用自行承担。
(四)竞选投资人应于2021年9月10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
(五)管理人将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竞选投资人及《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委员会依据综合评比结果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一名顺位备选投资人。(若仅有一位报名的,评选委员会认为该名投资人方案具有可行性的,可确定该名投资人为中选投资人,若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可行性不高,为避免重整转清算,管理人可根据自身的专业判断延长招募公告期限或继续新一轮的招募)
(六)依据《重整投资方案》承诺的条件,中选投资人应于中选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五、《重整投资方案》的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竞选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保证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竞选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应同时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不低于管理人提供的《重整投资框架协议》规定的条件;
2.竞选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实施不能设定假设性前提条件,不能使方案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2. 债权清偿计划;
3. 履约保证;
4. 后续经营方案;
5.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时间
竞选投资人应于2021年9月10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逾期或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
六、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1.报名保证金200万元应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视为放弃投资人竞选资格;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名: 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北湖路支行
2.《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签订后,投资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选的竞选投资人,保证金在招募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备选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管理人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3.中选的投资人应按期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中选资格,和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4.管理人经核实,竞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如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选投资人的评审
(一)评审基本原则和目标
1.评审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评审以实现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为目标。
(二)评选委员会
本次评选设评选委员会,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等方面对竞选人及《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
(三)评选方法:
1.2021年9月12日上午10:00,管理人组织评选委员会开标、评选,竞选投资人应委托代表到评选现场。
2.评选委员会在评选过程中,针对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中的内容,可向参选人提问。
3.评选过程分为初审、复审两个环节,进行综合评定。
(1)初审(入围评审):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本招募公告报名基本条件及《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基本条件对参选人进行评定,确定复审的入围名单;
(2)复审: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等方面对竞选投资人及《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一名备选投资人。
若仅有一位报名的,不受上述评选过程的限制,管理人亦可根据自身的专业判断延长招募公告期限或继续新一轮的招募。
八、竞选投资人须知
(一)资料提交
竞选投资人最迟应于2021年9月10日17点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及缴纳保证金,于2021年9月10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材料接收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甲1栋35楼
联系人: 周律师
电子邮箱:yfglr001@163.com
电话:********234
(二)特别说明
1.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管理人有权在2021年9月10日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竞选人。
3.本招募公告所载明的基本情况均为初步调查情况,建议竞选人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
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附:
1. 项目现场图片,拍摄于2021年6月15日
2. 项目现场航拍图与航拍视频,拍摄于2021年7月19日,获取方式:https://pan.baidu.com/s/1ymsDd1ez240Ee2kdegf7fA 密码: ga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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