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和车管所科目一考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066021953040)
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和车管所科目一考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06602195304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本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和车管所科目一考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304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15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5.3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一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建设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注册证书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原件备查)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监工程:(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在担任总监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规定,还须满足淮办发【2018】21号《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并经总监签字确认。
5.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监理员至少1名,专业监理工程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复印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6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企业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还需提供企业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拟派项目组成员为60周岁以上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5.7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5.8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5.9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5.10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从属关系;②参与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③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5.11非淮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到淮安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电话:0517--********)办理《非淮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且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等均须为《非淮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中已登记的人员,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提供《非淮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5.1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实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即可);
5.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8月19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请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8月10日9时至2021年8月19日17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淮安市深圳路一号尚东国际一号楼C座120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开标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深圳路一号尚东国际一号楼C座12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和车管所科目一考场
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和车管所科目一考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已经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良改投资复[202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决定对本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
2.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为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和车管所科目一考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
3.2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海西南路388号,市车管所内西北角。
3.3 建设规模:①包括待检区,查验预检通道、专门查验区及受理选号制证区(钢结构大棚约5000平方米)、号码安装区等,在有关节点区域配建岗亭,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同步实施场地硬化、智能化、电力、给排水、网络通讯等配套设施。
②包括拟对市车管所闲置的原后勤综合楼(9号楼)一层部分区域(约1350平方米)进行改造,主要包括空间改造、基本装修、水电线路改造以及智能化改造等,按照相关规范设置计算机考场、登录室及监控监考室、待考区、机房、制证区、档案室、安全教育长廊等,购置相关智能化仪器设备,配套实施场地硬化、设施维修等附属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需求的综合性科目一理论考试场地。
3.4 招标范围及内容:建安工程及设备安装等监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5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包括两个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6计划工期暂定8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两个项目施工工期为准)。
3.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8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15万元
3.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5.3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一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建设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注册证书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原件备查)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监工程:(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在担任总监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规定,还须满足淮办发【2018】21号《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并经总监签字确认。
5.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监理员至少1名,专业监理工程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复印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6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企业 2021年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还需提供企业 2021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拟派项目组成员为 60 周岁以上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5.7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5.8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5.9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5.10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从属关系;②参与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③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5.11非淮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到淮安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电话:0517--********)办理《非淮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且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等均须为《非淮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中已登记的人员,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提供《非淮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 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5.1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实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即可);
5.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报名,请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8月10日9时至2021年8月19日17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淮安市深圳路一号尚东国际一号楼C座120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9时30分;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深圳路一号尚东国际一号楼C座12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深圳路22号地址:淮安市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C座1206#
联系人:陈学军 联系人:范宁宁
联系电话:183*****393 联系电话:133*****228
日期:2021年08月09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淮安市深圳路22号
联系人:陈学军
电话:183*****3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
联系人:范宁宁
电话:133*****228
电子邮件:********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150*****46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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