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重交沥青采购项目

2021年度重交沥青采购项目

2021年度重交沥青采购项目
  • 发布时间:2021-08-10 04:30

黑龙江省筑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筑通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度重交沥青采购招标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G-ZC-********-****

1.2项目名称:2021年度重交沥青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公路用重交沥青,沥青数量以单次需求年度合计数量为准。

二、采购方式:入围+竞价采购组合方式

本项目为黑龙江省筑通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度重交沥青采购招标项目,采购人后续采购重交沥青采购将通过竞价采购的方式,只有本次招标入围供应商可参与竞价。

三、采购预算:5500万元,金额以单次竞价年度合计金额为准。采购人付款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兑(信汇和电汇)、供应链金融(线上、线下保理业务)。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3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 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 2019年度至2020年度,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上述时限内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4.4 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为国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供应沥青累计10万吨(含10万吨)以上(提供上述时限内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4.5 供应商在沥青产品生产厂家所在地行政区域内,具有不低于储存10万吨沥青的仓储能力(自有或租赁),采购人支付的往返总运费不高于20元/吨(生产厂家提货地点至仓储地点)。(自有仓储能力的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租赁仓储的提供租赁合同)

4.6 须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承诺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承诺采购人提货时,每日最少保证可提取沥青1000吨;

2)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市场价格增长,必须保证采购人按合同单价提取1000吨沥青且价格不根据市场价格增长变化;

3)承诺采购人提货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承诺负责仓储沥青的质量及数量,保证仓储沥青品质,且不更换不丢失。

4.7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4.8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

1)沥青产品生产厂商可直接入围供应商名单。

2)根据中国石油公司(石油人事【2008】347号)文件相关规定,中石油燃料油公司负责统一销售沥青等产品,中石油燃料油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可直接入围供应商名单。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9:00至2021年8月17日16:00(北京时间)。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5.2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1)招标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500.00元,大写伍佰圆整(电汇)。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1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电汇)。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4)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筑通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MA1CF1FN8P

公司地址和电话: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84号澜悦东方一期2栋单元1-3层2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注:两笔费用分别汇款,须备注项目编号+汇款用途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请在购买文件及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汇款时请备注:2021年度重交沥青采购项目(编号GG-ZC-********-****)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经理/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如需开具发票的,请将开票信息提供给项目经理,未提供开票信息的将默认为无需为供应商开具发票。

5.3投标保证金退还:未入围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发出后7日内无息退还,入围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年底前退回。

六、意向供应商投标文件评审: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2021年8月18日8:00时起,至2021年8月18日10:00时止。

6.2投标文件评审时间:2021年8月18日10:00时。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也为开标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500号2505会议室。

意向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文件邮寄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五份。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供应商入围后,竞价采购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采购人将按实际工程需求,不定时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重交沥青采购竞价采购公告

7.3竞价条件:本项目入围名单内的供应商可报名进入对应标段竞价环节,未入围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不得进入竞价环节。入围供应商参与竞价时,投标保证金均应缴纳

7.4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采购人组织竞价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请入围意向供应商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手机保持开机状态。

、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经评审,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意向供应商可入围。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筑通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84号澜悦东方一期2栋单元1-3层2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55*****287

日期:2021年8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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