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7月27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7月27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年产13.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及船运装备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



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51500万元,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土地面积约125825.3m2)。实施扩产项目,主要生产及加工大型海上风电及船运装备关键零部件。该项目于2021年1月4日通过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2101-330225-04-01-37148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冲天炉、中频电炉、砂处理线等。达产规模新增大型海上风电产品11.5万吨/年,船运装备产品1.7万吨/年,合计新增13.2万吨/年。项目新增产能由浙江省经信厅给出了置换来源,起到区域不新增铸造产能的目的,基本能满足省市蓝天保卫战及工信厅联装[2019]44号文中要求。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19〕197号),本次置换符合通知中的产能换算表要求。


在公示进行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冲天炉熔化废气集气经干法喷粉脱硫+旋风除尘+表面冷却+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中频炉熔化废气集气后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造型、浇注有机废气集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并于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其余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设置车间强制通风系统;混砂废气、1#、2#砂处理线(25×2t)废气分别集气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一同经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4#砂处理线(25×2t)废气集气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20t砂处理线和10t砂处理线废气分别集气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一同经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抛丸废气集气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人工精整集气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冲天炉熔化废气集气经干法喷粉脱硫+旋风除尘+表面冷却+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5m

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中频炉熔化废气集气后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造型、浇注有机废气集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并于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其余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设置车间强制通风系统;混砂废气、1#、2#砂处理线(25×2t)废气分别集气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一同经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4#砂处理线(25×2t)废气集气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20t砂处理线和10t砂处理线废气分别集气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一同经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抛丸废气集气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人工精整集气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含食堂隔油后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抽运。近期,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由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抽运至象山城东污水处理厂,再经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远期,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园区污水管网。纳管废水最终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

3、噪声

①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以增加对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隔声作用;②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如砂再生线等)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部,远离厂界布置,并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③项目废气净化系统风机远离厂界设置,环评要求企业在风机的进、出气口(或管道上)安装消声器,并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基础振动等部位采用隔声罩进行隔声,风机与进、排风管采用柔性连接管连接;④定期检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并注意对生产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其正常运行。

4、固废

项目危险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桶)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项目炉渣、修炉渣、脱硫渣委托杭州湾新区华夏石料加工厂综合利用,;废砂、集尘灰托兴上虞世星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余姚市潘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理进行综合利用;废弃的一般包装材料等经收集后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浙江德诚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聚乳酸纤维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

浙江德诚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95亩,新建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新建1条乳酸、聚乳酸及聚乳酸纤维生产线,年产1万吨聚乳酸纤维、6230吨食品级乳酸和5000吨饲料级乳酸,副产品32888吨硫酸钙。

在公示进行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1、发酵废气采用高效旋击式分离器+碱喷淋+次氯酸钠碱喷淋+水喷淋三级喷淋处理

2、乳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HCl、硫酸雾等酸性气体,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

3、乳酸生产过程中MVR浓缩、薄膜蒸发以及短程蒸馏,真空系统会产生少量的乳酸等不凝气采用碱喷淋吸收。

4、乳酸生产过程中副产硫酸钙包装过程,以及聚乳酸生产过程中产品包装过程均会产生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去除后排放。

5、聚乳酸纤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挥发油雾通过油雾净化装置处理。

6、废水调节池、收集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全部加盖密闭收集,污水站、危废库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锅炉采用低氮燃烧。

二、废水: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雨水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各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2、生产废水的转移与输送尽可能采用架空管道,不能架空的地方需采用明管套明沟方式,并做好管道、明沟的防腐、防渗处理。

3、厂区配备废水处理站,废水采用絮凝反应、气浮、生化、深度处理等处理工艺后,满足相应纳管标准后,进入西周污水处理厂排放。

三、噪声:1、源头控制。注意设备选型,真空泵、物料泵、水泵、空压机等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影响。

2、合理布局。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设置在室内布置,厂界周边可设置

一些仓库或封闭式围墙作分隔;搞好厂区绿化工作。

3、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对车间内的各高噪声设备、水泵、料泵、真空泵等设备设置基础减震,泵进出口管路加装避震喉;对罐区物料泵等室外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基础减振。

4、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加强管理。对于厂区内进出的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限制车速,文明装卸,行车拖放时要尽量小心,尽可能防止金属撞击强噪声的产生。

四、固废:1、本项目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地面和裙脚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并使用环氧乙烷树脂进行防渗处理,可满足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渗要求。

2、一般生产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3、各类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4、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危险固废的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以实现对其产生、转移、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

五、地下水及土壤:1、提高设备和管线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

2、废水收集和输送管道的敷设应采用“可视化”原则,即采用明沟套明管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3、本项目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装置区需设置重点防渗。

4、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在厂区及其周边区域布设一定数量的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评价地下水受到的污染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06日(8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标签: 审批 文件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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