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机务段污油泥处置(三次)转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ZTSYJCGS2021-0551
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机务段污油泥处置(三次)转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ZTSYJCGS2021-0551
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机务段污油泥处置(三次)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551)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机务段污油泥处置(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该项目A01包两次公告,仅有1家参与报名。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示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 《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标准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无
4.维保条款: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对接收的危险废物进行包装、储存,并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置
5.售后服务及要求:污水处理站各池内的污油泥清掏干净,危险废物处置地点、处置方式和处置结果应在处置完毕后告知吉林机务段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在装卸、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应避免二次污染,若在此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处置方自行承担责任
技术性能指标如有技术规格书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见网站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具备国家或省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其资质核准经营类别应含有HW08、HW09类),并提供经营许可资质复印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吉林市运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将本公示附件2表格填写完整后,将盖章版及WORD版同时传至项目经理邮箱。邮箱见本公示5.2.2。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王鑫
技术咨询人:王鑫
联系电话:135*****508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138*****681 ***-********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4@qq.com
六、公示日期及异议受理: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日期及联系方式提出:
公示日期:2021年8月11日8:00时至2021年8月15日16:00时。
异议联系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供应监督科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同时需电话告知项目经理。
七、公示发布日期: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 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最高成交限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污油泥处理 | 吨 | 200 | 2580 | 13 |
交工验收期限及验收地点:2021年11月30日,吉林机务段厂区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委托处置的单位应按照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机务段关于污水站污油泥处理的要求,及时派人、派车到指定地点完成污油泥清掏、装车、运输等相关工作,当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驶出吉林机务段厂区后的环境安全由委托处置的单位负责;
发票相关信息 | 单位名称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是/否) | 邮寄地址 | |||
纳税人识别号 | 是否开发票(是/否) | 收件人、电话 | ||||
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地址、单位电话) | 财务负责人及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电子邮箱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电子邮箱(用于接收谈判文件)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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