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大连市·金州区]开发区自由巷穿越金窑铁路人行步道工程施工

[施工][大连市·金州区]开发区自由巷穿越金窑铁路人行步道工程施工

一、招标条件
开发区自由巷穿越金窑铁路人行步道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关于东北四街、营口路、盘锦路等路灯灯杆、灯具改造工程、开发区自由巷穿越金窑铁路人行步道工程的立项便函大金普发改投资发[2020]122号、关于下发2021年第1批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计划的通知大金普发改发[2021]67号市21-282020-210200-78-01-00353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区自由巷穿越金窑铁路人行步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金普新区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铺设150*150*100小料石285平方米,人行盲道砖50平方米;沥青路面90平方米;设置白钢栏杆85米,限高架2座,安装防护栅栏刺丝滚笼120米,新建桥面排水管道75米,路面钢筋混凝土雨水管DN400 8米,排水沟56米;10KV电力电缆保护、封闭网拆除及铁路营业线安全监护配合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开发区自由巷穿越金窑铁路人行步道工程施工
开发区自由巷穿越金窑铁路人行步道工程施工。铺设150*150*100小料石285平方米,人行盲道砖50平方米;沥青路面90平方米;设置白钢栏杆85米,限高架2座,安装防护栅栏刺丝滚笼120米,新建桥面排水管道75米,路面钢筋混凝土雨水管DN4008米,排水沟56米;10KV电力电缆保护、封闭网拆除及铁路营业线安全监护配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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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9月01日 开工至 2021年10月0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铁路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办理金普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核发的大连金普新区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pdf文本)。具体办理流程已作为招标文件附件上传。2.投标人在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退标函须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lndefeng@163.com)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投标系统中的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刷卡不通过则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4.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 CA 锁。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加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的操作,不加盖电子印章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8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31日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8月17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姓名:
单位:
德丰项目管理(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
德丰项目管理(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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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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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德丰项目管理(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03号
地址: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3室
邮编:
116600
邮编:
116600
联系人:
诸铁锋
联系人:
韩世群、王义棒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韩世群
异议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defeng@163.com
王义棒 签于 2021/08/10 10:35:24
王义棒 签于 2021/08/10 13:41:15

标签: 铁路 开发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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