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院迁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3]1711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建设[2013]45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准字(电子)[2011]1840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资金来源为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合林村村西与东鼓楼村地界结合部。

3、资金来源: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9518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病房综合楼,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裙房为门诊医技楼,地上五层,局部四层。

5、计划工期:2013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31 日,共计767日历天。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评标准,达到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

7、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室外装饰装修、水、电、暖安装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项目);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下午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4、报名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4.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经理)(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8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4.9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项目)。

五、资格审查

如报名合格的单位少于9家(含9家)采用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多于9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选择规定数量的单位。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一)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1获取时间: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1.2获取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1.3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2.1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

2.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

2.3递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二)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的报名单位按下述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3年10月21日下午14:30—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

2、审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携带资料:携带“四、报名条件”中的4.1—4.8条要求的资料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4、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八、备注:

1、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近二年诚信状况证明、自觉遵守和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文件内建工[2007]2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nmgztb.com)。)。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3、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需向招标人递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文化街

联 系 人:陆玉兰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1楼

联 系 人:武俊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唐玲 王海凤

电 话:****-**************/105转8008

传 真:****-*******

电子邮箱:nmcxzb@163.com

日 期:2013年10月15日

附件: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2、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附件1: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兹证明: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1.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3.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6.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7.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8.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9.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证明自治区外施工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

(证明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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