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2021)项目的询价公告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2021)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2021)项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2021)
(二)询价单位: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依据: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浙江)2021年综合评估方案》、《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21综合评估指标》、《浙江省天地图省、市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2020)》。
(四)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规定,结合浙江省相关政策及技术规程要求完成“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营业范围具备国家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内容: ①利用平阳县约298平方公里的2020年1:2000基础地形图更新“天地图·平阳”矢量电子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POI数据;②根据2020年高分影像更新道路等核心要素;③利用平阳县民政局提供的新审批标准地名地址更新“天地图·平阳”地名地址数据、POI数据;④利用共享获取的2021年平阳县相关部门各类专题空间数据,进行重要要素更新。
(二)工期要求: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数据融合成果且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验收。
(三)人员配备: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机制,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做到服务责任到人,能与采购人进行通畅交流。
(四)质量要求:如期、保质完成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工作,满足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的各项要求。
(五)质量保证:天地图数据融合成果须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天地图数据融合成果须提交浙江省级机构进行脱密处理。建立全面的涉密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涉密数据的保密监管,落实保密责任和保密措施,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成果安全。
四、成果提交要求:
项目建设完成后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所有成果,成果内容如下:
(一)文档资料(PDF格式):包括技术方案、技术总结、检查报告、融合前后对比说明、省级质检报告等相关文档资料。
(二)矢量数据(GDB格式):包括电子地图数据、POI数据、地名地址数据,以及增量包、减量包、更新范围面等数据成果。
五、评定要求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评比,项目成果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验收。
六、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最高限价19.9万元。
(二)报价金额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结算方式:验收完成提交验收成果后30日内一次性结清。
(四)特别条款:若中标单位验收质量达不到要求,返工整改不到位的,或发现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关款项。
七、投标须知
(一)供应商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报价单:
项目名称 | “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2021) |
报价单位名称 (盖章) | |
报价金额 | 小写: |
大写: | |
日期: | 年月日 |
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见附件)。
(二)文件送达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已充分响应本公告所有内容。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8:50时。
4、报价文件邮寄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2室。
5、接收人联系方式:吴 成,150*****081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8月19日9时。
2、开标地点: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号会议室。
3、定标原则:询价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由采购方抽签
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4、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
(5)供应商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5、本次询价,低于2家供应商报名的,应重新组织询价。
八、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采购人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九、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
授标,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中标供应商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系人:吴 成联系电话:150*****081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办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章生效,本授权无转委托权,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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