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2013年年度施工招标公告

上思县2013年年度施工招标公告

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防城港市上思县2013年年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防城港市上思县2013年年度项目
招标编号:GBZB*******A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业主名称:上思县水利局
工程地址:防城港市上思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防城港市上思县2013年年度项目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农水〔2013 〕3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3 〕67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桂水农水〔2013 〕55号下达了广西上思县思阳镇玉学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上思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上思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3 〕126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防城港市上思县 。
建设规模:上思县思阳镇玉学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规模为2.21万亩。
计划投资:总建安造价约1217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年 11 月 23 日,完工日期为2014年 4月11日,计划工期14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广西上思县思阳镇玉学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建筑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拟投入本项目流动资金100万元。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业绩(需附以下材料:施工承包合同或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中标后必须到现场主持施工。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3年 10月25日至31日,每天上午9:30至 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姓名:黄柯贵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投标人在防城港市上思县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 [告知函内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质量和安全管理员]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3年10月 30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2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6.3■1.投标人在广西设区市的城区的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壹级及特级资质企业低于120平方米,贰级资质企业低于100平方米,叁级或专业承包企业低于80平方米的,其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扣减1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在评标
总得分的基础上加1.5分,总经理参加的加0.5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加0.3分,同时参加的只计最高加分项。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3年11月13日9:3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思县水利局
地 址:上思县思阳镇东靖路3号
邮 编:535500
联 系 人:林美季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29-1荣和中央园1号楼13A16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马维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上思县水利局(盖章)
二 O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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