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前述两款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东采公〔2013〕803号招标单位: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2013年10月16日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投标人3纪律与保密事项4其它说明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函11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货币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评标委员会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对投标文件的澄清27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30资格后审31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变更采购服务幅度的权利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中标通知34签署合同35履约保证金36 中标服务费37 发票38 专业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服务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 )采购所需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index.jsp ,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 10 月 16 日至2013年 10 月 22 日共五个工作日。2、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任何一个或多个包招标范围内所有的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实施LED路灯改造,中标单位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改造(含LED灯具、智能控制系统、路灯接线柱至灯头电线采购)、合同期内养护和运行管理,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本项目按路段共分三个包组,具体如下:A包:东部快速、莞深高速与环城路共线段,约3134盏。东部快速路由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跨线桥起至企石镇青湖路段止,全长约为28公里,路灯约2175盏;莞深高速与环城路共线段工程环城路部分,始石碣莞深高速路立交至莞龙路上桥跨线桥为止,经石碣和东城等两个镇街,全长为6.5公里,路灯约959盏。B包:环城路北环段(含广园东路、望牛墩连接线、驾校段、温园立交)、生态园大道、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约4062盏。环城路北环段(含广园东路、望牛墩连接线、驾校段、温园立交):环城路北环路,始万江莞穗路望牛墩立交桥至石碣莞深高速路立交为止,经万江、中堂、高埗、石碣等四个镇街,全长为20.25公里;环城路至广园东快速路连接线,始环城路北环路跨线桥至广园东快速路路口为止,经中堂、高埗等两个镇,全长为2.68公里;环城路至广深高速望牛墩连接线,始万江莞穗路望牛墩立交桥至广深高速望牛墩立交为止,经万江、望牛墩等两个镇街,全长为7.65公里;驾校段、温园立交;路灯约2227盏; 生态园大道始东部快速路至松山湖科技园莞樟路路口为止,经横沥、东坑、常平、寮步等镇,全长为10.65公里;路灯约1067盏;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路灯约768盏。C包:环城路,约4607盏。东莞市环城路(东、南、西环)始由莞龙路交警支队跨线桥头至107国道谷涌路口为止,经东城、寮步、南城、万江四个镇街,全长约28.5公里;路灯约4607盏。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篇用户需求书。3、合格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2)若路灯改造使用的LED灯具或智能控制系统非投标人制造,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该LED灯具或智能控制系统制造商出具的销售代理证书或授权证明文件;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联合体需以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作为牵头单位】。4、招标文件于2013年 10 月 16 日至2013年 11 月 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前述两款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6、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A包为¥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B包为¥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C包为¥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7、投标文件于2013年 11 月 6 日上午8:30~上午9:30分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8、兹定于2013年 11 月 6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 一 室。9、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联系人:高小姐
****-********10、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联 系 人: 廖懿富 电话: (0769)
********-**** 传真: (0769)
********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见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中第3款的“合格投标人”及本条以下2.2款至2.4款的通用要求。2.2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除外)参加同一项目同标段(包)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2.3 投标人(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在参加本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相关投标或以上的违法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主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处分或处罚说明”,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2.4投标人必须在售卖招标文件期间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方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5供应商组成投标联合体时,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1)投标人参与报名时,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为联合体,并列明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名称;联合体需以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作为牵头单位。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放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成员必须指定第2.1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作为牵头单位;3)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含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文件上进行签署及加盖该单位公章)、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管理;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6)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还必须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7)联合体中标后,收款方、收款账号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收款账户,需经联合体全体成员盖章确认,且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方能生效。8)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纪律与保密事项3.1 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3.2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情况。3.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4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3.5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3.6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4其它说明4.1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4.2踏勘现场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请投标人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2)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3)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经招标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为踏勘需要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5.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及其服务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示),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招标人”指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3)“投标人”指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从招标代理处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参加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所需的服务的投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接受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服务:指符合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9)“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10)“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1)“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2)“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3)“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14)“投标报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的“投标报价”特指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节能率”。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超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项目特定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1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报价,以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且经济文件必须独立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直接出现投标节能率,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是否合并装订由投标人根据各自文件的情况决定,招标文件不做限制。)一、经济文件目录:1)投标报价表2)节能率计算明细表3)采购人预计总支出费用计算明细表4)分项投资估算表5)路灯改造货物价格表二、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商务技术初步审查自查表商务技术评审自查表商务部分:1)投标函2)投标承诺书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如果无委托则无需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且各方授权的人员应为同一人)③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LED灯具制造商出具的销售代理证书复印件或授权证明文件(若路灯改造使用的LED灯具非投标人制造时提供)、智能控制系统制造商出具的销售代理证书复印件或授权证明文件(若路灯改造使用的智能控制系统非投标人制造时提供)○5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4)投标人的其他资质证书及获得的相关获奖、认证证书、专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7)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商务条款响应表)8)投标人2010年以来实施的室外LED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业绩情况/2010年以来实施的路灯养护项目业绩情况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0)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11)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处分或处罚说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2)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有关其它商务文件技术部分:13)技术响应程度(技术偏离表,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书要求逐条填写)14)项目融资计划(含证明材料)15)路灯改造货物清单16)产品技术资料17)合同能源管理方案18)路灯改造实施方案19)路灯维护管理方案20)合同期满后的移交方案21)人员配置方案22)服务承诺及其保障措施;23)合理化建议24)“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及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9.1.2 唱标信封1)投标报价表2)节能率计算明细表3)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一式两份)4)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按本投标人须知15条的规定递交。)注:如投标人采用网上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其进帐单(回单)须加盖相关银行业务专用章;】5)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9.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投标文件编制中要求的复印件可为该资料扫描件的打印件。10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11投标报价 11.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填报节能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11.2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价格竞投。11.3投标报价包括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下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原有灯具回收,达到用户需求技术要求的LED灯具(含路灯接线柱至灯头电线)采购、安装及合同期内维护、损耗替换及不达标替换、智能控制系统,项目改造施工(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含若出现非标准连接的异型灯杆需要改造的费用)、调试、验收(含采购人聘请的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机构合同期的委托费用,不含改造完工时第一次验收检测的费用)、标杆产品一致性核查费用,合同期内项目的维护、维修,专利使用费、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税金、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服务相关的直接及间接费用。★1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节能率)低于50%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报价货币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3.1根据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服务能力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证明其相应资格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13.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服务要求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及意向协议。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根据第9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资料。 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包为单位交纳,不得合并交纳)A包为¥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B包为¥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C包为¥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5.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15.3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远东)账户上 。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远东)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收款单位账号:
****************1990(各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不得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电话:
****-********,网址:www.dgjddb.com);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5.4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向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并由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采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被授权代表凭授权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和《投标担保收据》退还投标保函。(联系人:高小姐、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36款缴付中标服务费、第34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5款提交合格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采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携带被授权代表凭授权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和《投标担保收据》】、合同原件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采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凭前述资料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相关资料,向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并由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逾期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5.7 若发生下列情况,经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如果中标人:(1)未根据第34款规定签署合同;或(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行为。15.8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日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6.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5款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人以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 (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和七份副本“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签署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5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17.6电子文件用MS OFFICE2000或以上版本制作(其中分类报价明细表用MS EXCEL软件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U盘或CD-R光盘储存,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7.7电报、电传、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密封投标文件)18.1投标人应将每个包的所有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本处不含唱标信封)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18.2每个包的唱标信封应单独密封(“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与18.1款的投标文件一同提交。18.3投标文件密封封装标记:1)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的封条上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4如果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履行。20迟交的投标文件根据第19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第15.7款(2)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2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及主动自愿参与检查的投标人代表)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若招标代理机构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确认宣读的结果。22.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表内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递交投标文件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评标委员会24.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东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4.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5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A包、B包、C包的顺序对本项目进行评审。)25.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27.2对投标文件商务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3对投标文件技术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4对投标价格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5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6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8评标原则及方法28.1 特别说明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三个包的投标,但为保证项目的改造进度、服务质量,最终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本项目依次按A包、B包、C包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已在前一个包的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包号的评审时,该投标人不可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该投标人在后续包号中的综合评分最高,则后续包号的第一中标人候选人由未在已评审包号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投标人中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替代,依次类推。最终招标人确认中标结果时,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28.2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经济评审。28.3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27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28.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对应包内得分情况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本投标人须知28.1款规定的 “特别说明”的情况,则按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按照28.1款的规定无合格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包采购失败。28.5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含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或按28.1款的规定无合格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就对应包号的内容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29.1除第32款规定外,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9.2 招标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0资格后审30.1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原件送交至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的监管下核对。(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805809)30.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且符合本投标人须知28条规定的 “特别说明”情况)做类似的审查。30.3招标人保留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人的规模、人员、场地、业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31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变更采购服务(范畴)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33.1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33.2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3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4 中标人如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34签署合同34.1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34.2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发送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合同副本两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5履约担保35.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每个包金额为¥500,000.00(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圆整)。否则招标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保函应在合同服务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28日内继续有效。若服务未能按期履约完成,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 如果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投标人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日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可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将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电汇、转帐方式提交(在用途栏中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开户名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帐号:
****************1387(3)采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东莞市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电话:
****-********,网址:www.dgjddb.com);②履约担保函应在合同服务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28日内继续有效。若服务未能按期履约完成,保函必须延期,延期担保机构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款或第35.1款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5.3履约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后,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用A4纸复印件(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一式四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招标代理机构【注:若中标人采取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将履约保函原件(含35.1(1)款规定的其他原件)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在前述资料一式四份复印件上每页加盖公章、并在每份复印件资料中的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页面上注明“原件已收”及签收人、日期后,中标人在每份复印件上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后,将该复印件连同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一式四份后,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盖骑缝章),送一份给招标人,一份给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备案,两份用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招标人必须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采购资料后,凭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项目的服务合同。35.4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中标人完成所有的服务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http://dggp.dg.gov.cn)。招标人可凭同意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书、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且加盖招标人公章)、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收到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中标人的汇入帐户。35.5 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36中标服务费36.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服务类80%收取)。以中标人合同期内预计节能收益总额作为中标服务费的收费基数,计算方式详见本须知附件。36.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和义务,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转帐、电汇。36.4中标人如未按第36.1款、第36.2款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5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7.发票37.1该项目获得中标的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向招标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由中标人开具,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出具。38.专业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服务38.1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中标人使用融资担保手段,并由试点地区的专业担保机构(东莞市融资担保服务的专业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电话:
****-********,网址:www.dgjddb.com)作为中标人向当地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承办机构。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附件)招标代理中标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本次采购为服务招标,中标服务费按服务招标计费标准80%收费。例: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中标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0万元(6000-5000)万元×0.1%=1.0万元合计=1.5+3.2+2.25+10.0+1.0=17.95(万元)80%收费=17.95万元×80%=14.36(万元)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15.3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收取帐户: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远东)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收款单位账号:
****************1990投标人须知16.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日投标人须知17.1每包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七副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装载)和唱标信封一份。投标人须知19.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 11 月 6 日上午9:30分投标人须知22.1开标时间:2013年 11 月 6 日上午9:30分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 一 室。投标人须知34.2合同签订地点: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eneral technperformance ical rules for energy contracting 2010-08-09 发布 2011-01-01 实施—————————————————————————————————————————————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前 言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587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GB/T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13234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T17166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3.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project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3.3 节能服务公司 energyservicescompany:ESCO 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3.4 能耗基准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3.5 项目节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4 技术要求4.1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节能措施、量化的节能目标、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测量和验证方案等。4.2 用能状况诊断可按照 GB/T2587、GB/T3484、GB/T15316、GB/T17166 及相关标准执行。4.3 能耗基准确定可按照 GB/T2589、GB/T13234 及相关标准执行,并应得到双方的确认。4.4 节能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以及工艺、设备等相关标准的规定。4.5 测量和验证是通过测试、计量、计算和分析等方式确定项目能耗基准及项目节能量、节能率或能源费用节约的活动。测量和验证方案作为合同的必要内容应充分参照已有的标准规范成果,并遵循以下原则:a) 准确性。应准确反映用能单位实际能耗状况和预期的及达到的节能目标。b) 完整性。应充分考虑所有影响实现节能目标的因素,对重要的影响因素应进行量化分析。c) 透明性。应对双方公开相关技术细节,避免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的争议。4.6 项目节能量的确定可按照 GB/T13234 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4.7 能耗基准确定、测量和验证等工作可委托合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审核。 5 合同文本合同能源管理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参见附录 A)、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类型的合同。合同文本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重要载体。项目各相关方可参照附录A参考合同的格式,开发专门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合同文本。附录 A:(资料性附录)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甲方(用能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乙方(节能服务公司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__________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 ________ 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 1 节 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第 2 节 项目期限2.1 本合同期限为 ________,自 ________ 始,至 ________。(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________,自 ________ 始,至 ________。(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 ________,效益分享期为 ________。(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第 3 节 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 7 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2 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第 4 节 节能效益分享方式4.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 _________,预计的节能效益为 _________。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 2 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4.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___________% 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项目为月为单位进行节能效益的计算及分享支付,乙方分享 %的项目节能效益,甲方分享 %的项目节能效益。 4.3 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 3 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 7 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4.4 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 4.2 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a) 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以及对应的节能量;(b) 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 _______ 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c) 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4.5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第 5 节 甲方的义务5.1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5.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5.3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5.4 根据附件一之文件 6 的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5.5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5.6 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5.7 甲方应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 ________ 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5.8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5.9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5.10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5.11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5.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5.13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5.14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5.15 其他:______________。第 6 节 乙方的义务6.1 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的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6.2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6.3 乙方应当依照附件一之文件 6 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6.4 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6.5 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6.6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根据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6.7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6.8 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6.9 其他:_____________。第 7 节 项目的更改7.1 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_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7.2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7.4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第 8 节 所有权和风险分担8.1 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项目财产清单见附件一之文件9。8.2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_乙方承担。8.3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第11.6条的规定处理。8.4 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_乙_方承担或依照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处理。第 9 节 违约责任9.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应当按照每日_________的比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9.2 如甲方违反除第9.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有权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a) 按照以下标准延长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b) 按照以下标准增加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c) 直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d) 依照第11.5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9.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除非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造成,则乙方应当按照每日___________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误工的赔偿金。9.4 如果乙方违反除9.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损失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a) 按照以下标准降低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b) 按照以下标准缩短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c) 直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d) 依照第11.5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9.5 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9.6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第 10 节 不可抗力10.1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a) 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戒严令、火灾或劳工纠纷(无论是否涉及相关方的雇员)、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b) 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它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但不得包括一方资金短缺的事实。10.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10.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10.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万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10.5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第 11 节 合同解除11.1 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11.2 本合同可依照第10.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11.3 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 _ _ 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11.4 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期限达 _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11.5 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a) 一方进入破产程序;(b) 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义务的能力;(c) 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__日内未得到纠正。11.6 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非双方另行按照附件二的规定处理,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11.7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第 12 节 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双方约定,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第 13 节 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13.1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13.2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第 14 节 保密条款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4.1 甲方:14.1.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14.1.2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14.1.3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14.1.4 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14.2 乙方:14.2.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14.2.2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14.2.3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14.2.4 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第 15 节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调解/诉讼/仲裁(a) 任何一方均可向 _________(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b) 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2_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1) 向_东莞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向_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c) 如果调解的被申请方不依照上述(a)段的规定接受调解,或者任何一方对达成的调解协议拒不执行,则无论依照(b) 段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达成的结果如何,该拒绝接受调解或者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一方都应承担对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调解费以及仲裁费/诉讼费。2.诉讼/仲裁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_2_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1) 向_东莞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向_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16 节 保险16.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购买保险:……16.2 双方应协商避免重复投保,并及时告知对方已有的或准备进行的相关项目、财产和人员的投保情况。第 17 节 知识产权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许可,双方约定如下:……第 18 节 费用的分担18.1 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花费。18.2 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费用。18.3 受限于第18.2条的规定,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或附件另有规定,则_乙_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并承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监测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所需设备、设施、技术购置、更换的费用。第 19 节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9.1 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甲方项目联系人姓名签名样式身份证号码职务职责:乙方项目联系人姓名签名样式身份证号码职务职责:19.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9.3 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19.4 本合同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分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19.5 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19.6 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效力。19.7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_______ 份,一份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19.8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 _________ 签订。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 附件一、项目方案文件1.项目内容、边界条件、技术原理描述2.能耗基准、项目节能目标预测及能源价格波动及调整方式(调价公式和所依据的物价指数及其发布机关)3.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案4.项目性能指标和安全检测认证书5.节能目标达标认证书6.培训计划(包括人员资质要求等)7.项目进度阶段表和节能量确认单8.技术标准和规范9.项目财产清单(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价格及质保期等)10.项目所需其他设备材料清单11.施工条件约定12.项目投资分担方案13.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14.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15.设备故障处理约定……附件二、合同解除后项目财产的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履约保函格式开具日期:________受益人: (甲方)______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乙方( )于__年__月 日就____项目项下提供____服务签订的___号合同的履约保函。_____(开具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_____(金额),并以此约定如下:1.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只要贵方确定,无论乙方有何反对, 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 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 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收费、关税、费用或扣款, 均不能从本保函中扣除。3.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 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 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项目服务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二十八(28)日内完全有效。如果本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乙方应在本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日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受益人可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将本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开具行名称签字(印刷体姓名和职务)_________公章 第六篇用户需求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东莞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方案》精神,为推动节能改造、促进节能减排,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进行本次项目采购,具体需求如下:一、项目模式1、★ 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实施LED路灯改造。2、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改造(含LED灯具、智能控制系统、路灯接线柱至灯头电线采购)、合同期内养护和运行管理,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合同期满后,中标人须将整个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移交给采购人或其指定的接收人,并保证项目资料齐全、功能完善、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3、本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下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原有灯具拆除及回收,达到用户需求技术要求的LED灯具(含路灯接线柱至灯头电线)、智能控制系统的采购、安装及合同期内维护、损耗替换及不达标替换,项目改造施工(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含若出现非标准连接的异型灯杆需要改造的费用)、调试、验收(含采购人聘请的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机构合同期的委托费用,不含改造完工时第一次验收检测的费用)、标杆产品一致性核查费用,合同期内项目的养护、维修,专利使用费、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税金、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服务相关的全部直接及间接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4、中标人通过LED路灯改造降低路灯的能耗,合同期内,每月节约的能耗的收益作为项目节能收益,采购人按照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向中标人支付款项,作为中标人节能改造投资的回报,节能收益中的余款归采购人所有。5、★ 本项目投标人填报的合同管理期限为固定10年(120个月)、投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固定为90%,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本项目要求合同能源管理期同比口径节能率不低于50% 。”二、项目范围本次项目计划改造路灯数量约为 11803盏(具体数量分布及功率等参数和要求详见附表一《旧路灯路段采用EMC模式改造LED灯计划表》,准确数量以采购人和中标人最终确认的实际改造数量为准)。A包:东部快速、莞深高速与环城路共线段,约3134盏。东部快速路由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跨线桥起至企石镇青湖路段止,全长约为28公里,路灯约2175盏;莞深高速与环城路共线段工程环城路部分,始石碣莞深高速路立交至莞龙路上桥跨线桥为止,经石碣和东城等两个镇街,全长为6.5公里,路灯约959盏。B包:环城路北环段(含广园东路、望牛墩连接线、驾校段、温园立交)、生态园大道、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约4062盏。环城路北环段(含广园东路、望牛墩连接线、驾校段、温园立交):环城路北环路,始万江莞穗路望牛墩立交桥至石碣莞深高速路立交为止,经万江、中堂、高埗、石碣等四个镇街,全长为20.25公里;环城路至广园东快速路连接线,始环城路北环路跨线桥至广园东快速路路口为止,经中堂、高埗等两个镇,全长为2.68公里;环城路至广深高速望牛墩连接线,始万江莞穗路望牛墩立交桥至广深高速望牛墩立交为止,经万江、望牛墩等两个镇街,全长为7.65公里;驾校段、温园立交;路灯约2227盏; 生态园大道始东部快速路至松山湖科技园莞樟路路口为止,经横沥、东坑、常平、寮步等镇,全长为10.65公里;路灯约1067盏;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路灯约768盏。C包:环城路,约4607盏。东莞市环城路(东、南、西环)始由莞龙路交警支队跨线桥头至107国道谷涌路口为止,经东城、寮步、南城、万江四个镇街,全长约28.5公里;路灯约4607盏。三、节能指标、能效基准、节能量核算、合同管理年限、节能效益分享、支付及违约扣款1、节能指标要求1.1★ 要求改造后亮灯率不低于98%,同比口径节能率不低于50%。1.2鼓励中标人不断提高节能率,增加节能量以获取更多节能收益。1.3改造后的各条道路平均照度要求不得低于本用户需求设定的标准。1.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其所承诺的节能率无法达到,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降低中标人可获得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等措施以弥补损失。2、能耗基准:承包合同期间,按照下述方法计算得出的每月合同电费数作为每月能耗基准。计算方法如下:以双方确认的路灯数量及单灯功率计算出其总耗电功率基数,再加上总耗电基数的损耗(即电损,含原灯具的功率损耗、线路损耗与变压器损耗)来计算得出耗电总功率,然后以耗电总功率乘以每月亮灯总时间数(目前每天全部路灯开灯为平均11小时,合同期具体以市主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和路灯电费单价(按照供电公司电费单为准,目前为0.9028元/度,供电公司电价如有变动,相应调整承包电费标准)得出每月合同电费数,即为月合同能耗基准。具体计算公式:月合同能耗基准=改造前的灯具总功率(kw)×改造前旧路灯的损耗系数×每天开灯时间(h)×每月开灯天数×当月电费单价其中,改造前旧路灯的损耗系数固定为1.20(通过实测多条道路路灯实际功耗与理论功率之间的平均比值计算得出的)。如果采购人需其他临时用电,加载前书面通知中标人,并设专用电表记录,根据用电量给予电费补偿。未经中标人同意,采购人单方面加载用电,而导致电量增加,中标人有权加倍追索节电效益的补偿费。计算公式为:电费补偿费(不含电损)=采购人临时用电量(kwh)×实际电价。3、节能量核算:3.1 根据供电部门每月电费单据进行计算以确定其节能量。月节能量 =月合同能耗基准电量-【当月实际用电量 - 非路灯用电量(不含损耗)】注:(1)非路灯用电指除本次已改造的LED路灯以外的采购人其他临时用电、已单独设立用电计量器具的公用用电、春节灯饰及日常景观灯饰等其他公共用电。(2)已单独设立用电计量的按计量表计算;未安装计量表的,非路灯用电量计算方法:非路灯用电功率(kw)×每天使用时间(h)×每月使用天数。3.2 根据采购人选定具有相关资质的能源审计与节能量评估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及节能评估。本项目具有相关资质的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含改造完工时第一次验收检测的费用,含标杆产品一致性核查检测、进行申请省市补贴要求所需的全部第三方检测)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选定,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但相关费率要求不得高于广东省有关规定。4、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及合同管理年限4.1★采购人享有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为10%,投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为90%,合同管理期限为10年(120个月)。4.2合同管理期限自项目改造完成、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下一个供电部门电量计费开始日开始计算。4.3 中标人月度节能收益=【月合同能耗基准电量-当月实际用电量 非路灯用电量(不含损耗)】(kwh)×当月电费单价×中标人节能分享比例。剩余部分节能收益归采购人所有。5、中标人节能收益的支付及违约扣款5.1 采购人按月支付中标人节能收益(5.2款规定的除外)。合同管理期限开始计算后第二个月起,中标人根据双方确认的每月节能量向采购人提交请款报告和节电报告,采购人收到付款申请并确认无误后的15日内,从随电费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中,办理支付上个月中标人的节能收益的支付手续(付款时中标人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中标人。5.2 合同结束前三个月的节能收益暂停按月支付中标人,待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评估(检测、评估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符合合同约定,移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应支付的中标人节能收益。5.3采购人在核付中标人的节能收益时可以直接扣除因中标人违约而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5.4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以及合同的继续执行。5.5 本合同的资金为专项资金,相关付款应严格遵守东莞市政府相关支付程序规定。如因执行该程序而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也不得以此追究采购人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若中标人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属于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进行扣罚。四、旧灯具的处置在应用改造工程中替换下来的灯具,由节能服务公司依照合同进行回收。废旧灯具处置必须遵循回收利用和环保经济的原则。具体分为以下二种情况:(一)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废旧灯具由中标人交给具有灯具处理资质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无害化回收处理,相关收益及成本都由中标人承担;(二)灯具无严重变形、锈蚀程度较低、简单修复可以再利用的废旧灯具,由中标人加工修复后进行变卖。变卖收入归中标人所有。五、改造技术要求1、设计原则1.1道路照明的设计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1.2道路照明应达到城市道路照明的照度标准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车辆夜间行驶的要求,以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率,防止犯罪活动。1.3在满足道路照明亮度的基础上,应符合照明均匀度要求,为驾驶人员提供可视功能和视觉舒适的环境。1.4道路沿线相交路口、立交桥处应适当提高照度标准,以保证车辆高速行驶的安全和通行能力。1.5选择节能高效LED光源,易于管理检修,便于维护。1.6合理选用灯具及布置型式,注重灯光环境与人文的结合,与城市功能区相协调,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并对美化城市环境产生良好效果。1.7 中标人在项目改造过程中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改造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其设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2、技术标准2.1《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2.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2.3 广东省地方标准《LED路灯》(DB44/T609-2009);2.4《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版);2.5《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GB7000.5-2005);2.6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2.7《路灯管理与路灯技能设计、施工、维护技术标准指导手册》;中标人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及管理运营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采购人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相关规定如有更新,本项目将依照执行。3、LED路灯要求3.1★本项目改造使用的LED路灯产品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且产品标杆认证在项目改造完工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评测得分报告复印件;若中标人在投标时使用非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检测报告复印件(但替代原30W和72W的LED产品,必须有国家LED光源或国家电光源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代替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必须承诺在项目改造完工验收前,进入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否则视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2推荐采用能效高、本地配套程度高的LED照明产品。4、LED技术参数要求4.1照明标准4.1.1 道路照明分类(1)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车与行人的人行道路照明两类。(2)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4.1.2 道路照明评价指标(1)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路面平均照度)、路面亮度均匀度和纵向均匀度(或路面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2)人行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和垂直照度为评价指标。4.1.3 机动车交通照明标准值考虑改造道路的重要性及交通流量,道路照明标准值按照表1执行。表1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级别道路类型路面亮度路面照度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1(%)最大初始值环境比SR最小值平均亮度Lav(cd/m2)总均匀度Uo最小值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均匀度UE最小值Ⅰ快速路、主干路(含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位于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2.00.40.7300.4100.5注: (1)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30%。根据本标准附录A给出的平均亮度系数可求出相同的路面平均亮度,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分别需要的平均照度。(2)中标人在进行设备采购前必须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再次确认灯具选型,确保灯具类型达到设计要求。灯具必须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提供相关专利证明材料。4.1.4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交会区照明宜采用照度作为评价指标。交会区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交会区类型路面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照度均匀度UE眩光限制主干路与主干路交会500.4在驾驶员观看灯具的方位角上,灯具在80°和90°高度角方向上的光强分别不得超过30cd/1000lm和10cd/1000lm主干路与次干路交会主干路与支路交会注: (1)灯具的高度角是在现场安装使用姿态下度量。”4.2 一般要求(1)使用环境要求LED路灯在下列自然条件下应能长期、连续、可靠地工作;a)室外温度:-25℃~ 50℃;b)东莞高湿度、腐蚀性的要求;(2)设计和制作LED路灯设计和制作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中对产品的相关要求。4.3 一般技术要求(1)外观LED路灯表面应无划伤、灯体内外应无危及生产、运输、安装及使用人员的尖角和毛刺。喷涂件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涂膜光滑、厚度均匀、无流挂、堆积、露底、皱纹等影响外观的缺陷。焊接部位应平整、牢固、无焊穿、虚焊、飞溅等现象。(2)安全LED路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应能长期、可靠、正常地工作,并对使用者和环境不产生危害。LED路灯应符合GB 7000.1和GB 7000.5的规定。LED路灯的控制装置应符合GB 19510.1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IEC 61347-2-13的规定。LED路灯的LED模块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IEC 62031的规定。LED路灯的LED模块用连接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IEC 60838-2-2的规定。LED路灯的光生物安全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IEC 62471的规定。LED灯具、灯杆及灯杆基础必须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等规范标准可靠接地。(3)电磁兼容性LED路灯的电磁兼容要求应符合GB 17743和GB 17625.1的规定。4.4 特殊技术要求(1)适用电压范围:额定电压190~260V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2)最大温度:LED路灯额定最大温度tc值不应大于58℃。(3)最大热沉温度:灯具内各个LED管得最大热沉温度不应大于65℃。(4)基本性能要求:满足国家节约能源的相关规定。 (5)寿命:不低于50000h。(6)LED路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跟额定功率的比值不应大于10%。(7)LED灯具具有良好的散热性能,提供应用散热模拟软件计算的灯具散热片及LED光条的散热分布流场图及相关技术参数,满足并保证LED灯具及光源的有效散热。(8)良好的蝠冀配光设计,反光系统采用立体光源或透镜导光设计,透镜须采用非成像二次光学透镜以便保证路面亮度和均匀度,加大辐射范围,且灯具中部分LED光源熄灭或整灯调光时,其光斑形状和路面照度均匀性不应发生明显变化。(9) 灯具整灯光效≥100lm/W。(10)★防护等级:灯具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绝缘类型I类。(11)功率因数:PF≥0.92,50W以上灯具驱动功耗小于整灯功率的15%。(12)灯体全部采用高导热性的铝合金材料,灯体表面采用喷塑或烤漆(颜色由业主选定),灯体净重小于20Kg。(13)LED路灯应采用交流宽电压输入的稳压恒流驱动器。驱动电源额定电压范围:220V±10%,50Hz,驱动电流恒流≤700mA。 (14)★抗扰度浪涌抑制度、性能(抗雷击)电压保护水平应不低于2kV(线-线)和4kV(线-地)。(15)灯具配光类型要求:a. 快速路、主干路必须采用截光型或半截光型灯具;b. 高杆灯应采用截光型灯具;c.坡道上照明灯具应采用截光型灯具。 (16) 灯具光源芯片:寿命不低于5万小时。(17)6000h光衰:≤8% 。(18) 芯片发光效率:≥120lm/W。(19) ★ 整灯平均相关色温:≤4000K。4.5 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1)标志产品的污染控制标识要求应符合SJ/T 11364的规定。每件灯具应在适当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产品上还应标注以下内容:a)制造厂厂名、厂址;b)产品名称及型号;c)产品编号及生产日期;d)主要技术参数;e)产品标准号、相关认证标志。(2)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 9969.1的规定。4.6 包装、运输、贮存(1)包装在产品包装箱内,应装有下列技术文件(装入防水的袋内):a)装箱单;b)产品合格证;c)产品使用说明书;d)附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产品包装若被拆开并仍需贮存时,应重新包装。(2)运输灯具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和保持安装完好,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止雨雪淋袭的保护措施。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3)贮存灯具包装后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介质的仓库内,仓库内不应有各种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灯具不可重压,且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和磁场作用。5、其他要求项目正式实施前,详细方案(含灯具的型号、款式等)须经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始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6、智能控制系统要求(1)、照明策略管理:提供多种照明策略管理:定时任务管理;定时控制:定时控制开关灯、分时段调光(对LED灯)等;开关灯、调光控制:可以对任意一盏、一路或任意自定义的一组路灯进行开关和无极调光,可定时控制开关灯、分时段调光;(2)、系统显示:显示路灯系统组织结构及相关重要信息;状态查询:随时可查询路灯开关状态、亮度等数据;远程抄表:无需到现场就能通过系统了解路灯用电情况,以及功率,功率因数等,能查询电能表的1年内的历史用电信息;(3)、故障报警:通过路灯智能控制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故障报警、故障检测、故障处理情况追踪功能;(4)、数据报表:可以生成主要的数据报表,节能率统计报表、历史电流电压数据报表等;节能率统计:可以按日、月、年统计节能率,系统可自动进行统计;历史记录:可保存用户至少一年的操作历史记录,能够追溯操作失误问题;(5)、设备管理: 能提供对集中控制器、节点控制器进行管理,包括录入、修改、删除、查询等资产维护功能。(6)、移动终端控制:可以使用Windows、Android等操作系统的电脑、手机及其它平板上网终端设备,通过互联网网络即可登陆路灯智能控制管理系统,实现对所有路灯进行智能管理;(7)、地图功能:系统内集成的GIS地理信息系统,结合智能物联网路灯的信息化数据,可将故障路灯精确的在地图上定位并显示出具体的故障原因。(8)、系统可扩展性:要求能提供开放平台接口,可扩展连接其它厂商的智慧东莞城市管理平台,预留数据接口以纳入“广东省LED照明产品全生命周期节能监管服务平台”管理;(9)、所使用的管理系统必须预留扩展接口及模块,可与其他路灯管理系统相兼容,系统间能够相互接入并保证正常使用。采购人提出并入要求后,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承担相关并入工作,包括技术支持与后期管理工作(含系统及系统下LED路灯控制管理),采购人将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10)、系统安全性管理: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设备节点权限管理、非法URL拦截等。(11)、主控制中心与设在原路灯供电配电箱处的路灯智能控制基站采用GPRS、3G无线网络进行信号传输;路灯智能控制基站与路灯之间采用符合GB/Z20177标准电力载波通信技术进行通讯。六、施工要求1、★ 中标人必须在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照明LED灯具的升级改造,并整体通过验收。若有超期,每超期一天,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100,000.00元违约金;若超期超过十天,则其后每天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150,000.00元违约金;若超期3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2、采购人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改造施工后的第一次验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3、改造工作一经开始实施,本项目范围内更换的相关产品的养护工作即由中标人全权负责。4、为保证路灯的正常照明、道路行车安全及施工安全,路灯改造不能影响路灯正常照明,应安排白天施工,晚上不能安排施工,同一路段不得同时双向施工。5、中标人在施工前,应将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送采购人进行审核。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采购人将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中标人对项目改造的质量、安全、进度负全部责任。6、中标人在改造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规范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在改造施工时,现场一定要做好安全维护后才能进场施工,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同时中标人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采购人无关。7、施工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会同采购人选定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共同进行,项目验收合格以达到广东省和东莞市LED照明产品财政补贴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为准。 8、若项目验收时,投标人承诺的节能率、平均照度、灯具光效等关键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投标人承诺的要求,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措施以弥补损失;采购人也可根据指标性能的差别,通过缩短合同期、减少支付投标人节能收益比例的方式进行弥补损失。七、项目运营管理及路灯日常养护要求1、中标人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2、中标人应当建立巡检制度,切实保障管理范围内路灯工作正常。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当导致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采购人若委托监理机构进行项目执行的监督,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选定的监理机构的管理,监理费用由采购人负责。4、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选定具有相关资质的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机构针对项目效益、工程检查验收、评估和测算工作。5、中标人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应及时开启照明设施。6、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应当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实行联网监控、管理。7、中标人应定期对灯具进行功能性检测和清洗。照明灯具功能性检测应当从灯具正常使用12个月开始实施,照明灯具清洗至少每年一次。8、对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安全距离小于1米)、影响照明效果的树木,中标人发现后须在当天向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机构汇报,由其与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协商后剪修;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严重危及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中标人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剪修,并同时通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9、中标人应设立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电话投诉记录、处理结果和反馈记录齐全,接到群众投诉、媒体嚗光后应立即进行现场核实,并及时组织维护和抢修。举报处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10、中标人应设立每日巡灯制度,发现发现城市道路照明故障等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如因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中标方负责在12小时内修复(采购人批准延期的除外),修复费用由中标人及采购人按照各50%的比例负担。如因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者、或其他人为破坏或被盗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中标方负责在4小时内修复,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1、中标人在养护期间要确保灯具等设施完好和达到设计要求。12、中标人应承担的养护内容,及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居住证等手续。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13、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中标人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中标人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4、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15、所有的养护设施不得发生漏电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如灯罩等设施表面出现脱漆、颜色褪变等情况要及时翻新,保持设施的清洁美观。16、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各竣工图和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的要求更换原厂生产的灯具及照明设施配件(若竣工图资料和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不符时,以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为准),中标人要有相应的灯具等备品配件的库存。17、实行LED灯具设施设备户籍手册,中标人要做到每个照明设施都要有档案记录。18、养护维修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期,减少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影响交通时应由专人疏导交通。19、养护维修现场应设置明显标志,放置警示标志文明用语提示,尽量减少对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并采取围档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20、养护维修应当严格遵守安全超过规程,作业现场必须设安全监护人。21、维修作业应根据交通条件,采取局部封闭;维修作业用料、机械、工具应摆放整齐,临时设施设置规范合理;提倡采用先进的机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设施养护维修时间,22、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穿戴具有发光功能的安全工作服和安全帽,配备必要的防坠落、防触电设备,作业完毕及时整理现场卫生。23、中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采购人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采购人无关。安全文明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的,每次处以¥5,000.00元的违约金。24、产品的质保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产品厂家规定及项目特殊要求处理外,还应满足下述条款:(1)合同期内,中标人对所提供的灯具产品按合同要求进行免费维护或更换。合同期满后按合同约定移交采购人并进行管理维护,项目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为采购人。(2)合同期满后,如项目委托给中标人维护管理的,中标人不得借故推诿,且维修费优于市场价格。(3)中标人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确保改造后的LED节能灯具亮灯率不低于98%,合同期内LED照明产品光衰必须满足国家及省相关的规范要求,改造后的城市道路照度必须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要求,如果低于上述标准时,应于发现之日起4小时内予以更换。中标人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修,测量灯具的电流、电压、光衰、路面照度等情况,做好原始记录备查,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亮灯率因LED灯具质量未达到98%,中标人在发现或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予以更换,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在中标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验收之前,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产品毁坏或灭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25、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亮灯率不低于98%,但因线路或供电等灯具本身以外的故障原因导致的亮灯率不能满足除外。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到位,亮灯率每低于一个百分点,采购人单位将扣除中标人该月双倍比例(百分点)的节能收益,连续两个月亮灯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将扣除中标人一个月的节能收益;若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四个月不达标的,属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损失。26、每年,采购人将抽取路段,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节能率和道路平均照度等进行检测、评估(检测、评估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节能率达到中标人承诺的节能水平,且照度满足设计标准的平均照度要求视为合格,否则若这两项有其中一项要求不达标,将扣除出具检测报告当月的中标人节能收益作为违约金。中标人必须及时采取更换更节能、满足照度要求的灯具等措施进行改进。27、合同期内,如有三次检测因中标人无法使标的合同达到中标人承诺的节能水平,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措施以弥补损失。28、自觉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养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扣减当月中标人节能收益作为违约金;如累计有二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的,扣减中标人两个月的节能收益作为第二次迎检不合格的违约金;如累计有三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的,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措施以弥补损失。29、中标人无故停止工作,采购人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中标人当月一定比例的节能收益作为违约金。若无故停工连续达7天,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措施以弥补损失。30、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根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采购人扣除中标人当月一半的中标人节能收益作为违约金。31、每逢节假日如元旦、五一、国庆、春节及市政府要求的特别日子,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并接收采购人的要求管理。32、中标人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市领导的监督检查,若受到市领导的批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除违约金;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措施以弥补损失。中标人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广大市民、媒体的监督,若受到市民的投诉或媒体的曝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除违约金;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措施以弥补损失。33、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其所承诺的节能率无法达到,将视为违约,将扣除中标人当月的节能收益作为违约金;若连续两个月无法达到承诺的节能率,扣减中标人两个月的节能收益作为第二次节能率不合格的违约金;如累计有三个月无法达到承诺的节能率,扣减中标人三个月的节能收益作为第三次节能率不合格的违约金。若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四个月无法达到承诺的节能率,属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损失。34、路灯启闭时间未按规定要求、维修更换时限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次处以¥5,000.00元的违约金,并根据受影响范围路灯功率,扣减对应比例节能收益。 35、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以¥100,0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八、验收、移交1、★ 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中标人须将整个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免费移交给采购人或其指定的接收人,并保证项目资料齐全、功能完善、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2、移交要求如下:(1)中标人须将整个项目(含智能控制系统)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移交给采购人或其指定的接收人,并保证项目资料齐全、功能完善、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2)路灯亮灯率均不低于98%;(3)节能率达到中标人承诺的节能水平,且照度满足设计标准的平均照度要求。3、采购人将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移交的设施进行检测、评估(检测、评估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将签发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九、合同终止及补偿 1、如因法定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合同期内,若有违约情况发生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受损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由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产生的经济损失。3、如因相关政策变化或道路改造等原因导致须终止合同,补偿中标人标准如下:⑴尚未完成改造的,补偿其投资成本;⑵已完成改造且收回投资成本的,按剩余月数的30%补偿节能分享收益。⑶已完成改造但尚未收回投资成本的,按已投入的实际成本减去已获得的节能分享收益,加上剩余月数的30%补偿节能分享收益。项目总投资成本上限,按照市财政补贴LED应用示范工程时核定的灯具价格标准计算。投资成本核算须提供相关费用支出凭证,无法证明是用于本项目、明显高出正常标准和无必要性的支出将不予认可。月补偿金额按最近12个月实际节能收益平均数计算。”4、如因中标人原因出现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中标人应赔偿相关损失并解除合同。5、如因中标人原因出现重大违约,导致合同终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损失。十、相关政府补贴和奖励1、采购人拟通过本项目申请省市LED路灯有关项目的资金补贴,投标人必须根据有关项目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完善相关补贴资料。2、投标人(节能服务公司)若想通过本项目申请国家、省有关节能项目补贴的,须自身符合相关要求并依据相关政策办理。如需采购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以便于采购人决定是否接受或提前准备。3、相关政府补贴和奖励政策未明确归属的,全部归采购人所有,即采购人享有对应权益,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十一、新增或减少路灯改造的处理合同期内因道路建设或实际需要增加路灯时,如采购人决定采用EMC方式,将聘请道路照明专业设计单位,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及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所需安装的LED路灯功率等技术指标,采购人只需负责铺设路灯供电线路、安装灯杆,灯具由本次LED改造中标人免费提供并纳入原合同进行管理,由此增加的能耗基准数按照以下公式计算:LED路灯设计功率/(1-中标节能率)(kw)×改造前的损耗系数×每天开灯时间(h)×每月开灯天数×当月电费单价,节能分享比例按中标比例执行。如减少路灯时,由此减少的能耗基准数按照同一口径计算,计算公式为:LED路灯设计功率/(1-中标节能率)(kw)×改造前的损耗系数×每天开灯时间(h)×每月开灯天数×当月电费单价,节能分享比例按中标比例执行。注:(1)若因增加路灯改造的时间距原合同截止时间短于本合同期的二分之一,不足以补偿增加的投资及收益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商议延长合同期,或调整节能效益的分享比例,实现中标人的投资及合理利润。十二、其他要求1、投标方案应科学合理,明显不具备可实施性的投标将不被接受。2、本项目投标报价时填报的节能率按下列公式计算,并以此填报的节能率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同比口径节能率以实测数值为准)。节能率计算公式:1-(LED额定总功率之和×1.20)/(改造前路灯总功率之和×1.20),备注:1)计算公式中的1.20为电损系数。”。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部分内容将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的标准合同格式签订。原标准合同未尽之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标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中标人须将整个项目(含智能控制系统)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移交给采购人或其指定的接收人,并保证项目资料齐全、功能完善、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5、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的合理要求。附表一:《旧路灯路段采用EMC模式改造LED灯计划表》 A包:路段名称灯具种类规格型号灯头数量功率(W)东部快速(道路类型为主干道)隧道涵洞吸顶灯HPCL400W6425600HPCL250W6817000HPCL150W162400路灯12米单臂灯(400W)138055200012米双臂灯(400W 250W)212689008米单臂灯(250W)184460005米单臂灯(400W)14560015米中杆灯(3头×1000W)393900025米高杆灯(6头×1000W)909000030米高杆灯(9头×1000W)108108000小计2175954500路段名称灯具种类规格型号灯头数量功率(W)莞深高速与环城路共线段(道路类型为主干道)吸顶灯1×150W1624001×250W174250壁灯1×250W28571250路灯5米方杆单臂灯(1×150W)5785508米方杆单臂灯(1×150W)4263008米单臂灯(1×150W)1862790010米方杆单头灯(1×250W)791975010米方杆双头灯(2×250W)18450010米单臂灯(1×250W)621550010米双臂灯(2×250W)6150011米方杆单头灯(1×250W)125012米方杆单头灯(1×400W)321280012米单臂灯(1×400W)813240012米双臂灯(2×400W)12480013米方杆单头灯(1×400W)2496004.5米庭院灯(1×150W)111100030米高杆灯(12头×1000W)121200024米高杆灯(9头×1000W)1818000小计959262750A包 合计3134
*******B包:路段名称灯具种类规格型号灯头数量功率(W)环城北路(含广园快线、望牛墩连接线、驾校段、温园立交)(道路类型为主干道)吸顶灯1×150W14722050路灯8米单臂灯(1×150W)485727508米双臂灯(2×150W)961440010米单臂灯(1×250W)26650012米单臂灯(1×400W)77230880012米双臂灯(2×400W)25210080013米单臂灯(1×400W)7280014米双臂灯(2×400W)281120015米双臂灯(2×400W)20800030米高杆灯(9头×400W)1716840030米高杆灯(12头×400W)10843200灯具种类型号灯头数量功率(W)路灯8米单臂钢灯(150W)23008米无臂钢灯(150W)7105010米无臂钢灯(400W)280013米单臂钢灯(400W)2710800灯具种类型号灯头数量功率(W)路灯13米单臂钢灯(400W)3120013米无臂钢灯(400W)24960010米单臂钢灯(250W)11275013米高低无臂钢灯(400W 250W)2650 12米双臂钢杆灯(2*400W)41600 15米半高杆灯(3*400W)187200吸顶灯1×250W1230001×400W31200小计2227699050路段名称灯具种类规格型号灯头数量功率(W)生态园大道(道路类型为主干道)路灯4.5米亭院灯(150W)92138008米无臂钢灯(150W)6597508米有臂钢灯(150W)2874305012米无臂钢灯(400W)28911560012米有臂钢灯(400W)314125600 12米双头灯(2*400W)83200 15米三头灯(3*400W)124800小计1067311200路段名称灯具种类规格型号灯头数量功率(W)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道路类型为主干道)吸顶灯1×250W9022500路灯8米单臂灯(1×150W)48720010米单臂灯(1×250W)912275012米单臂灯(1×400W)34513800015米双头灯(2×400W)763040015米三头灯(3×400W)1144560015米四头灯(4×400W)41600小计768268050B包 合计4062
*******C包:路段名称灯具种类规格型号灯头数量功率(W)环城路(道路类型为主干道)吸顶灯1×250W469117250双管荧光灯1×(36W 36W)342448庭院灯3米庭院灯30W12360路灯3米庭院灯150W13195013米单臂灯(400W)120648240013米双臂灯(400W 400W)29611840010米单臂灯(250W)127531875013米四方钢杆灯(400W)2439720015米中杆灯(3头×400W)33913560015米中杆灯(4头×400W)1365440030米高杆灯(14头×400W)562240030米高杆灯(12头×400W)528211200C包合计4607
*******注∶1、本项目上述统计如有偏差,以实际情况为准。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建设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LED替代功率投标人可参考广东省LED标杆体系产品替换标准,在满足各项照明指标的前提下自行确定替代型号和功率。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包号: 节能率%(大写:百分之)注:1)节能率计算方式: 1-(LED额定总功率之和×1.20)/(改造前路灯总功率之和×1.20)。2)LED功率必须以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检测报告(其中替代30W及72W的LED产品以国家LED光源或国家电光源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的数值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 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价格竞投。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随唱标信封一起提交,一份编入投标文件经济部分。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月 日 二、节能率计算明细表格式节能率计算明细表项目名称: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包号: 序号改造后LED灯具型号改造后LED单灯功率(W)灯具数量(盏)LED功率小计检测报告位置替代原旧灯功率1见投标文件第()页改造后的LED灯具总功率改造前灯具总功率节能率备注: 节能率计算公式:1-(LED额定总功率之和×1.20)/(改造前路灯总功率之和×1.20)。注:LED功率必须以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检测报告(其中替代30W及72W的LED产品以国家LED光源或国家电光源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的数值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月 日三、采购人预计总支出费用计算明细表格式采购人预计总支出费用计算明细表项目名称: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包号: 科目名称比率或金额备注节能率 采购单位预计电费支出(月) 等于:(1-节能率)×月能耗基准预计节能收益(月) 等于:节能率×月能耗基准 预计支付给中标单位的节能收益(月) 等于 :预计节能收益(月) ×中标人的分享比例采购人预计总支出费用(元) 等于 :【采购单位预计电费支出(月)元 预计支付给中标单位的节能收益(月)】×合同期限(月)备注:本表格中计算采购单位每月预计总支出费用过程中每月的天数暂按30天计。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月 日四、分项投资估算表格式分项投资估算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包号: 序号类别具体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注:a) 表格格式仅供参考,可自行调整或延长,如内容较多,投标人可将每一分项内容单独列表。b) 投标人须将完成本项目服务相关的直接及间接费用情况进行分项说明。 c)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随唱标信封一起提交,一份编入投标文件经济部分。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年 月日 五、路灯改造货物价格表格式路灯改造货物价格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包号: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制造商设备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总价替代原旧灯功率检测报告位置1见投标文件()页23……总价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年 月日 六、自查表格式6.1 商务技术初步审查自查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详见评标大纲)自查结论证明资料(如有)备注1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节能率)高于50%;□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3符合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已提供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4投标文件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并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5投标有效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6未拆开一个包中的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方案固定唯一;□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7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相符,并未虚假投标;□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8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标注★的条款);□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9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11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其中无证明材料的对应项,无需填写对应投标文件页码)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年 月日 6.2商务技术评审自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详见评标大纲)证明资料备注1见投标文件第()页2见投标文件第()页3见投标文件第()页………………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年 月日 七、投标函格式投 标 函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根据贵方为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并已单独密封封装:(—)唱标信封【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二)投标文件【含经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各正本 份,副本 份】;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东采公〔2013〕803号的包投标;(二)全部服务的报价都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日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七)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八)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九)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按废标处理,并愿意接受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代表姓名: 传 真: 职 务: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八、投标承诺书格式 投标承诺书我方(投标人名称)已完整阅读了 项目(招标编号:)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国家名称)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职 务:(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证明,加盖本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进行签名或盖私章)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包(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投标文件失效期止,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职 务: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私章):职 务:(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且联合体各方应授权同一个人,并加盖本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进行签名或盖私章)十一、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适用)共同投标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方关系(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 (招标人全称)签订合同书。其中,(……公司全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人联系,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接受指令。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响应小组具体实施。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含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上进行签署及加盖该单位公章)、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管理。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还必须对项目全过程负责。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 (招标人全称)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5、如中标,收款方、收款账号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收款账户,需经联合体全体成员盖章确认,且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方能生效。6、联合体各方当事人的内部工作范围划分如下:6.1 (甲公司名称)承担合同项目工作内容及责任:6.2 (……公司名称)承担合同项目工作内容及责任:7、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分摊,或由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具体协商确定。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响应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招标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中标后送招标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甲公司全称:(盖章)乙公司全称:(盖章)……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 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十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5)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项目主要联系人(姓名、职务、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供征询之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公司所隶属之国际集团名称(如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公司简介等):(1)公司简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公司组织架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东莞或就近城市的分支机构情况介绍(应提供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无前述分支机构的无需介绍)兹证明上述说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年月日十三、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表格式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年度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年营业额(万元)年净利润(万元)现金流量(万元)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201020112012注:1)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按无效投标处理。2)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年月日十四、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2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服务要求3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4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6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服务承诺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9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10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11...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3)如投标人差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说明。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年月日十五、业绩表格式投标人2010年以来实施的室外LED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业绩表格式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灯具数量、合同金额合同期限质量情况改造施工验收时间(或合同约定验收时间)业主联系人及电话注:1)业绩必须附合同复印件。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或所附材料无法证明填报项目属投标人符合本项评分要求的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年月日投标人2010年以来实施的路灯养护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内容项目规模及合同金额合同期限质量情况验收时间或合同约定验收时间业主联系人及电话注:1)业绩必须附合同复印件,若合同内容无明确的路灯数量,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能够证明项目规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或所附材料无法证明填报项目属投标人符合本项评分要求的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年月日十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我单位在贵司代理的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 包(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指定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服务类下浮20%收取,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6款。特此承诺。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邮编: 投标人名称:(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承诺日期: 年月日十七、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17.1 投标保证金按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时按如下格式编制: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本单位已按 项目(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年月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帐号 ,开户银行: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汇出时间:年月日;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元),汇款帐户名称:(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户名) 帐号:(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省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单位公章)年 月 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附: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本情况说明手写无效。17.2 投标保证金按《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交纳时按如下格式编制: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本单位已按项目(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年月日 时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付款形式)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详见附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担保办理时间:年月日;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元),担保有效期:专业担保机构: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退还担保函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单位公章)年 月 日附:我方《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递交)注:本情况说明手写无效。十八、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处分或处罚说明格式最近3年企业(投标人)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处分或处罚说明 时间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有无发生经济诉讼或纠纷备注注:以上内容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写。投标人名称:(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月日 十九、技术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要求编制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响应程度(格式见附件19-1技术偏离表格式)2、项目融资计划(含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写)3、路灯改造货物清单(投标人自行编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等必须与经济部分的路灯改造货物价格表内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完全一致)4、产品技术资料(投标人自行编写,建议包括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检测报告复印件替代原30W和72W的LED产品的国家LED光源或国家电光源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评测得分报告复印件、彩色照片、节能技术及工艺介绍、材质以及关键件的生产厂家、性能参数、规格尺寸等)5、合同能源管理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建议包括技术标准和规范、能源审计及节能评估、节能目标、节能量测量及能源统计管理制度、节能经济效益及环保效果分析、节能效益分享方式、节能效益保证措施等)6、路灯改造实施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建议包括改造的组织实施计划、工期进度计划、项目整体实施的关键路径图、投资和成本控制目标、产品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验收方案及各阶段的资源配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等)7、路灯维护管理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建议包括日常运行保养和维护、检修方案及资源配置、应急方案、服务机构介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地址、相关技术人员、服务响应时间、方式 等)8、合同期满后的移交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建议包括移交前的验收方案及验收标准、资料移交、产权移交 等)9、人员配置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组织架构,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简历、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岗位证书)、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文件,其中表格格式见附件19-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附件19-3简历表格式】 10、服务承诺及其保障措施(投标人自行编写)11、合理化建议(投标人自行编写)12、其他文件附件19-1技术偏离表格式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响应情况是否偏离条款号简要内容条款号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逐条、如实地说明已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内容的响应情况,并说明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和响应情况,若发现虚假填写,按无效投标处理。2)如投标人差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说明。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日期:附件19-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资格证书拟任职务从事本行业简历、年限备注注:1)此表格式供参照,投标人可以根据本表格式内容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日期:附件19-3.简历表格式拟担任本项目 (职位名称) 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 (职位名称)年限资格证书编号目前在任及以往服务项目情况招标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所任职务起止时间注:1、须附有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岗位证书)、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经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日期: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 )评标工作大纲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目录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的初审三、澄清有关问题四、 比较和评价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六、编写评标报告 七、注意事项 一、总则1、一般规定1.1市直管路段第二期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3〕803号 )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组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1.5本办法的评审对象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原投标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评标组织机构的组成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为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或以上)。专家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评标工作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专家组成,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并接受其领导。2.3评标工作组分成评标委员会、秘书组。2.4评标委员会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秘书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及回收,协调技术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的进展和整理、汇总评标资料。3、评标委员会职责3.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3.4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评标委员会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评审程序5.1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A包、B包、C包的顺序对本项目进行评审。5.2评审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4 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各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单独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进行比较和评价,评出其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5.5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审查和价格评分。5.6 将各评委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投标人的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本投标人须知28.1款规定的 “特别说明”的情况,则按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按照投标人须知28.1款的规定无合格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包采购失败。5.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5.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含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或按投标人须知28.1款的规定无合格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就对应包号的内容重新采购。二、投标文件的初审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一)、资格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二)、符合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指的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委托人的权利和承包人的义务, 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对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将不公平。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对是否符合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有争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节能率)低于50%的;3)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限不符合要求;6)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或投标方案不是唯一;7)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8) 未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标注★的条款);9) 服务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 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开标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方案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三、澄清有关问题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过程中,投标人可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书面澄清。该书面澄清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 经过澄清后仍不符合要求, 则该项目在下一步评审进行评分调整;若重大(实质性)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表内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比较和评价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 2、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开标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标委员会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秘书组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投标人打分。7)评分程序(1)就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统计好的评分表交给秘书组复核。(3)评分统计表中各投标人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8)供应商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达到评分细则要求即可得分(具体评审细则有明确约定的,按其规定执行)。3、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分因素分值1、商务30.0分2、技术50.0分3、价格20.0分4、商务:总分30.0分序号评审内容及评审细则满分值1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2)投标人具有“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直辖市/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不含协会组织)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得1.0分。3)投标人拥有LED相关专利或路灯智能系统软件著作版权:发明专利每个加0.5分,软件著作权证书每个加0.5分,实用新型专利每个加0.2分;本子项满分5.0分。4)投标人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产品生产厂家的,得2.0分。5)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得1.0分。6)投标人具有三年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营管理经验或从事路灯维护年限满三年的得2.0分。(以合同为准)7)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以来)财务报表的盈利实际情况进行评分,连续3年盈利的得4.0分,近2年盈利的得2.0分,近1年盈利的得1.0分。(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17.0分2项目业绩:1)投标人2010年以来实施的合同数量不少于2500套的室外LED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业绩,每一个业绩加3.0分,本子项满分6.0分。备注:业绩必须附合同复印件 。 2)投标人2010年以来实施的路灯养护数量达4000套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套的再加0.5分,本子项满分3.0分。备注:业绩必须附合同复印件,若合同内容无明确的路灯数量,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能够证明项目规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9.0分3人员及设备配置方案:1)项目管理架构完善,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强,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丰富能力高,配备充足的专业水平高且有相关特长的技术人员,施工及养护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和从事路灯养护维护工作经验,拥有安装所需的高空作业车、维护专用车、高低压维护设备等相应的机械设备及工具,综合评价优[4.0—3.0分]。2)项目管理架构较为完善,分工基本明确,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丰富能力较高,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较高,施工及养护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和从事路灯养护工作经验,配备有基本的机械设备及工具,综合评价良(3.0—1.5分]。3)项目管理架构和分工欠完善,项目负责管理经验较少,施工及养护等技术人员专业水平低,机械设备及工具欠缺,综合评价差(1.5-0分)。【备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附有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岗位证书)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投入的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4.0分合计30.0分5、技术:总分50.0分序号评审内容及评审细则满分值1对项目的理解: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现场情况熟悉程度、概况、特征、技术标准与要求的理解,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等分优[6.0—5.0分]、良(5.0—3.0分],中(3.0-2.0分],差(2.0-0分]进行评审。6.0分2路灯改造、维护及合同能源管理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深化设计、改造及后期管理养护、合同能源管理方案,包括改造的组织实施计划、项目整体实施的关键路径图、产品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验收方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日常运行保养和维护、检修抢修、应急方案、技术资料备案和节假日预案、合同能源管理等方案内容,分优[9.0—7.0分]、良(7.0—5.0分],中(5.0-3.0分],差(3.0-0分]进行评审。 9.0分3照明效果:在满足以下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平均亮度≥2.0cd/㎡,路面总均匀度≥0.4,眩光限制≤10),寿命周期内路面平均照度≥40lx得6.0分,35lx≤路面平均照度<40 lx得4.0分,30lx≤路面平均照度<35lx得2.0分,路面平均照度<30lx得0分。(备注:寿命周期内路面平均照度以为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内容为准。)6.0分4投标产品技术响应:1)投标LED灯具的平均相关色温(黄光):≤3000K得7.0分;3001K至3200K得5.0分;3201K至3500K得3.0分;3501K至4000K得1.0分。2)投标灯具整灯光效:灯具整灯光效≥120lm/W得7.0分,小于120lm/W,≥110lm/W得6.0分;小于110lm/W,≥100lm/W得2.0分,小于100lm/W的不得分。3)功率因数:投标LED灯具达到0.92-0.95的得1.0分,>0.95以上的得2.0分。4)投标灯具安全性能:轻量化设计,单个灯具重量≤14公斤得1.0分。5)平均显色指数:Ra≥50得2.0分,50>Ra≥45得1.0分,45>Ra不得分。备注:以替换原150W、250W、400W钠灯所采用的三种LED路灯型号中最低得分值为投标人该项最终得分,其中1)至4)项的评分技术参数以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检测报告的数值为评定基础,第5)项的评分技术参数以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数值为评定基础 。(未按前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的不得分)19.0分5智能控制系统:1)根据各投标人所采用的智能控制系统功能完善、终端设备及软件系统、可扩展及兼容性、安全性、方便性及可实施性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并具有成熟应用案例等情况的横向对比,分优[5.0—4.0分]、良(4.0—3.0分],中(3.0-2.0分],差(2.0-0分]进行评审。5.0分6合同期满后的移交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移交前的验收方案、验收标准及目标、资料移交、产权移交 等内容分优[2.0—1.5分]、良(1.5—1.0分],中(1.0-0.5分],差(0.5-0分]进行评审。2.0分7服务承诺及其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响应报障到达时间、本地化配套程度、该服务机构的综合实力、更换灯具、损耗件的配送情况等进行横向分优[3.0—2.0分]、良(2.0—1.5分],中(1.5-0.5分],差(0.5-0分]进行评审。3.0分合计50.0分6、价格评分方法6.1 经济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核准,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评标大纲的规定修正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确认后,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人出现超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报价的分项报价进行审查,并检查报价基础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重大漏项,同时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企业成本价报价。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企业成本价报价或报价存在重大漏项,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报价不固定,或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报价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填写、有严重缺漏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且无法依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正的,影响服务质量和项目的实施的,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该投标人的报价将不参与价格分的评分。对是否低于企业成本价报价或报价存在重大漏项的事宜有争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6.2价格评分: 总分20.0分通过本项目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节能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2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0注:1)节能率计算方式:1-(LED额定总功率之和×1.20)/(改造前路灯总功率之和×1.20)。2)LED功率必须以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检测报告(其中替代原30W及72W的LED灯具以国家LED光源或国家电光源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的数值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推荐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本投标人须知28.1款规定的 “特别说明”的情况,则按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按照投标人须知28.1款的规定无合格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包采购失败。六、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撰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开标邀请时间、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评审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建议。七、注意事项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泄密或其它意外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凡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1.在评审工作期间,所有分发的投标文件、资料等仅限于在评审场所中使用,不得带往其它地方,所有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料等一律编号登记。2.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有关评审内容。3.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书信、电讯、口述等方式将有关评审内容(如资料、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的决定、评审组织机构、评审人员名单等)披露给未参加评审的任何无关人员,包括上级领导、同级和下级人员,任何与评审无关的人员(包括亲朋好友和同事)不得进入评审场所。4.在举行与各投标人的澄清会之前评标委员会应明确参加会议的人员及主谈人。任何需要投标人在澄清会上澄清的问题必须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由主谈人提出。在澄清期间,对于涉及本规定保密范畴的所有内容,主谈人不得向投标人透露。5、任何评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评审的一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