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径村知青文化农民公园提升工程抽取告知书

下径村知青文化农民公园提升工程抽取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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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条件

   本项目下径村知青文化农民公园提升工程已由诏安县白洋乡下径村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白洋乡下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属于小规模工程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白洋乡下径村

   2.2工程建设规模:1.夜景景观提升;2.功能性林下休闲泡茶区;3.污水排放处理提升及部分道路提升。整体项目通过现有基础建设上去做优化提升,从为打造乡村旅游奠定基础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按施工图及预算内容  

   (2)发包内容: 下径村知青文化农民公园提升工程

   2.4工程预算造价: 预算审核价¥*******.91元

   发包价及计算方法:*******.31元,按预算审核价下降12%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9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90  (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质要求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具有 (市政工程)中的企业。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1年8月16日10:00分

4.2抽取地点: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4.3抽取方法: 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  (固定单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 7 天内,应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相关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未发现质量技术问题无息返还。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保函

7.3履约担保期限:合同工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www.zhaoan.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诏安县白洋乡下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诏安县白洋乡下径村,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 138*****813     ,传真:;

联系人:  沈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新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

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诏安县梅园路1号             

联系电话:    *******           

标签: 告知 提升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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