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室购买实验室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集采室购买实验室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买实验室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工仪器仪表/其他电工仪器仪表 | ||
采购单位 | 集采室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0日18: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11日至2021年08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58.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东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991 | ||
采购单位 | 集采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助理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湖大路与临河街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3A-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东琦 155*****991 |
项目概况
购买实验室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06-W1012
项目名称:购买实验室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30天内,接到供货指令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1日至2021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 ********@qq.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集采室的委托,对其所需购买实验室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购买实验室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2021-JK06-W1012;
3.采购内容:光学实验平台,2套;热学实验仪,32台;实验台,66台。
4.采购预算:58.4万元
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接到供货指令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热学实验仪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热学实验仪控制软件的测试报告、产品登记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专利证书。
(2) 实验台生产厂家具有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投标单位为非外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非外资参股企业。
(5)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
(6)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1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或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1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每日8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 ********@qq.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1日9时30分。
六、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采室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张助理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与临河街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3A-01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监督人:某科室
联系人:徐助理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采室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张助理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与临河街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3A-01室
联系方式:周东琦 155*****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东琦
电 话: 15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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