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引水工程三标段安全监测和隧洞地质超前预报三标段招标公告
瓯江引水工程三标段安全监测和隧洞地质超前预报三标段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内容
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三标段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龙湾区和浙南产业集聚区,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西山输水隧洞桩号XS0+000.00~XS10+201.69(含泉塘检修交通洞、安下分水隧洞、泊岙施工支洞、南村分水隧洞、肯恩大学分水隧洞、金竹分水隧洞);2、山下顶管桩号SX0+000.00~SX0+666.62(顶管工作井及接收井共设置5座,1#和5#井为永久井,其余为临时井),山下顶管采用上穿方式通过地铁隧道上方,其余均采用下穿方式通过交叉建筑物,按穿越建筑物的不同,山下顶管可分为4段,除第一段(过104国道段)采用2根内径4000筋混凝土套管内置2根内径3300钢管顶进外,其余三段均采用2根内径3300钢管顶进,钢管壁厚36mm,平行布置,净间距3.3m,最大埋深17m;3、山茶输水隧洞桩号SC0+000.00~SC4+660.03(含茶山分水隧洞、茶山检修交通洞);4、茶天输水隧洞桩号CT0+000.00~CT4+614.52(含天河分水隧洞、天河施工支洞);5、天丰输水隧洞桩号TF0+000.00~TF4+198.54(含瑶溪分水隧洞);6、分水口共8座(含安下分水口、南村加压泵站、肯恩大学分水口、金竹分水口、茶山分水口、天河分水口、瑶溪分水口和丰台出口),天河为地下式分水口,其余均为地面式分水口,部分分水口采用箱涵连接下游河道,箱涵也包括在本标段建设范围内;分水口建筑物布置在分水隧洞洞口,主要由流量控制阀、流量计、箱涵等组成;加压泵站、分水口及阀室、管理房建筑及其室外红线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均包含在本标段建设范围内;7、加压泵站1座,为南村加压泵站,主要建筑物包括:分水隧洞出口钢管段、泵房、下游连接段、顶管和顶管井,分为水泵区和阀室区,设备选用2台潜水贯流泵,单泵流量2.5m3/s,最大引水流量5.0m3/s,设计扬程3.0m,转速480r/min;电动机功率130KW;转速480r/min;8、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钢管采购(包括运输至现场)、制作(包括内外防腐)及安装(包括接口处内外防腐)等;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智慧泵站系统、各分水口用电负荷及供电方式、消防涉及等;10、标志标牌工程、交通工程;11、水保、环保设计与监测、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节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等;12、建设管理单位施工期营地建设;13、为实施上述1~12项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三标段范围内施工期安全监测设备的采购、率定、安装埋设与调试,施工期安全监测,隧洞施工期地质超前预报;合同期的观测、巡视检查、监测设施维护,以及安全监测、地质超前预报资料、观测资料的整编分析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要的临时工程。具体范围及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③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①、②工作之一:
①自201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签约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隧洞地质超前预报服务项目或单个签约合同中含有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隧洞地质超前预报服务项目;②自201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签约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隧洞安全监测服务项目或单个签约合同中含有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隧洞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合同中不能反映水利水电工程隧洞地质超前预报内容或水利水电工程隧洞安全监测内容的,还需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业主证明仅用于证明水利水电工程隧洞地质超前预报内容或水利水电工程隧洞安全监测内容。
4、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第2条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5、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委托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招投标银保通”)统一收付,具体操作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专户名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或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或投标专用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认可的银行保函,且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投标保证保险: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投标保证保险,且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绝对免赔率为0,保险期间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4.保证金联保: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并在“招投标银保通”平台显示“已关联”。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 22:00(北京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投标专用账户的,该账户的资金来源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资金转入 24 小时后方可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以便开户银行查验资金来源。对来自非基本账户的资金,不得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将予以拒收或原路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项目关联成功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开标(投标截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10天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完成中标结果公告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完成中标合同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的,由投标人在网上自行办理退款,“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核对后沿原路退回交款账户。
6.招标项目终止的,保证金按以下规则退还:
(1)尚未开标的项目,“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所有该项目已收到的投标保证金。
(2)已开标的项目,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外,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收到招标人发出项目终止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7.遇下列情形时,“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将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
(1)招标项目(标段)发生投诉的,暂缓退还该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
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诉书的当天生效;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方式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暂缓退还指令时生效。
(2)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要求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的。
8.出现投诉的招标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退还时间不受保证金有效期约束。投诉处理完毕,按以下规则退还:
(1)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的以及本条第(2)点所列的保证金以外,其余投标人保证金在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退还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2)已超过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或者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已不足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合同签订所需合理时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延长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
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期限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并同时报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
10.除招标人决定不予退还的、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提出暂缓退还的以及因投诉处理需暂缓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外,其余投标保证金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11.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省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1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书面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将自动划转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咨询电话:****-********,********,95533 转人工服务
协会联保:****-********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行业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执业证书或其他证书;
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
7.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8、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
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要求承诺);
10、其他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九”要求承诺);
备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3)本项第1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修改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的资料)。
(二)评审打分资料:
1.1、符合评审打分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2、符合评审打分要求的项目班子成员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符合评审打分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备注:(1)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5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通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
3.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
5.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的;
5.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的;
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
10.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调整单价金额;(3) 当各分项投标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各分项投标报价。;
11.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投标人不得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作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数量、单位);
12.主要的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
13.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14.(1)第2条修改为: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2 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离的;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
15.拟派项目负责人被省发展改革委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
投标人被省发展改革委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
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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