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2006年新线建设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资格预审补审公告
广州市轨道交通2006年新线建设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资格预审补审公告
招标内容:
根据政府批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现对2006年新线建设(二/八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北延段、四号线南北延伸段、六号线、广佛线广州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地铁施工2006年资格补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事业总部
联系人:曾娟、王利军
电话:***-********、********
传真:***-********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工程概况:
五、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拟定于2007年10月29日-2007年10月30日09:00~12:00、14:00~16:00。如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对于未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只接受集团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的一家报名;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部颁发相应的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A类:明挖施工工法。
要求:建设部颁发的土建类(房建、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类:暗挖施工工法或明、暗挖两者结合复合型工法。
要求:建设部颁发的土建类(房建、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B类投标人要求自2002年以来有暗挖隧道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资格预审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0月30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本次只对A类(明挖法)和B类(暗挖法或明、暗挖结合复合型)工法进行补充资格预审。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力进行申报,只有通过相应分类资格预审的单位才具备参加A类(明挖法)和B类(暗挖法或明、暗挖结合复合型)工法工程的资格预审资格。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凡已通过2006年广州市轨道交通新线建设A类(明挖法)、B类(暗挖法或明、暗挖结合复合型)工法资审的单位,资格有效,不需要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九、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及资格补充预审评分高于70分(含70分)的申请人均可通过资格预审。凡通过资格年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在具体项目招标前采取摇珠方式确定16家单位为正式投标人。
十、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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