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海东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海东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20]27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
(2)规模:标段一:乐都区李家乡大帐房村水库型水源地、乐都区下营藏族乡上营村河流型水源地、乐都区洪水镇中坝水库水库型水源地、乐都区高庙镇寺磨庄等八村人畜饮水水源、乐都区峰堆乡上帐房村水库型水源地、乐都区瞿昙镇十一村人畜饮水河流型水源地、互助县哈拉直沟丹麻镇锦州至高寨镇26村河流型水源地、互助县五十镇奎浪水源地主要建设内容:隔离护栏、界标牌、公告牌、界桩、临时用地恢复、喷播植草(灌木)籽等;标段二:民和县古鄯镇桦林嘴村水库型水源地(古鄯水库)、民和县古鄯镇河流型水源地(七里寺峡水源地)民和县满坪镇山庄村河流型水源地(大桦峡水源地)、民和县满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小桦峡)、民和县西沟乡红崖子村水源地(牛圈沟水源地)、民和县麻地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民和县李二堡镇邦岭村水库型水源地(河西沟水库)、民和县李二堡镇松山村河流型水源地(南大山藏峡水源地)、平安区响河峡水源地、化隆县李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化隆县李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主要建设内容:隔离护栏、界标牌、悬臂式铝合金标志牌、公告牌、界桩、临时用地恢复、喷播植草(灌木)籽、防渗改造、电池井、监控摄像设备等; 标段三:互助县沙塘川南门峡镇至西山乡、蔡家堡乡大庄村等23村河流型水源地、互助县巴扎藏族乡柏木峡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互助县塘川镇河西大庄等八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下水型水源地、互助县五峰镇北沟至陈家台十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互助县东沟乡纳卡村河流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互助县东沟乡石窝村河流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互助县南门峡镇西沟七塔尔水源地、互助县林川乡水洞村至台子乡14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互助县加定镇浪士当水源地主要建设内容:隔离护栏、悬臂式铝合金标志牌、公告牌、界桩、临时用地恢复、喷播植草(灌木)籽、防渗改造、电池井、监控摄像设备等;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海东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监理
合同估算价:22.18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110.0天
招标范围:标段一:乐都区李家乡大帐房村水库型水源地、乐都区下营藏族乡上营村河流型水源地、乐都区洪水镇中坝水库水库型水源地、乐都区高庙镇寺磨庄等八村人畜饮水水源、乐都区峰堆乡上帐房村水库型水源地、乐都区瞿昙镇十一村人畜饮水河流型水源地、互助县哈拉直沟丹麻镇锦州至高寨镇26村河流型水源地、互助县五十镇奎浪水源地主要建设内容:隔离护栏、界标牌、公告牌、界桩、临时用地恢复、喷播植草(灌木)籽等;标段二:民和县古鄯镇桦林嘴村水库型水源地(古鄯水库)、民和县古鄯镇河流型水源地(七里寺峡水源地)民和县满坪镇山庄村河流型水源地(大桦峡水源地)、民和县满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小桦峡)、民和县西沟乡红崖子村水源地(牛圈沟水源地)、民和县麻地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民和县李二堡镇邦岭村水库型水源地(河西沟水库)、民和县李二堡镇松山村河流型水源地(南大山藏峡水源地)、平安区响河峡水源地、化隆县李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化隆县李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主要建设内容:隔离护栏、界标牌、悬臂式铝合金标志牌、公告牌、界桩、临时用地恢复、喷播植草(灌木)籽、防渗改造、电池井、监控摄像设备等; 标段三:互助县沙塘川南门峡镇至西山乡、蔡家堡乡大庄村等23村河流型水源地、互助县巴扎藏族乡柏木峡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互助县塘川镇河西大庄等八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下水型水源地、互助县五峰镇北沟至陈家台十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互助县东沟乡纳卡村河流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互助县东沟乡石窝村河流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互助县南门峡镇西沟七塔尔水源地、互助县林川乡水洞村至台子乡14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互助县加定镇浪士当水源地主要建设内容:隔离护栏、悬臂式铝合金标志牌、公告牌、界桩、临时用地恢复、喷播植草(灌木)籽、防渗改造、电池井、监控摄像设备等;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8月11日0:00时至2021年08月15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03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张女士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2021年08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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