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信息

釆购人: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釆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

1

处理工艺

1、采用焚烧发电技术,垃圾处理整个流程具有垃圾无需分拣、破碎,燃烧充分,灰渣产生量少,发电量高等优势,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整个处理过程实现自动控制;

2、厂房封闭式设计,臭气作为助燃气体使用,采用低空气比机械焚烧炉、中温中压余热锅炉和先进的烟气净化工艺,二噁英等主要环保排放指标远低于欧盟标准;

3、垃圾接收系统内的垃圾与助燃空气系统所提供的一次和二次助燃空气在垃圾焚烧炉中混合燃烧,燃烧所产生的热能被余热锅炉加以回收利用,通过汽轮发电机发电;余热经过降温后形成的烟气送入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入大气;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烟气处理系统所收集的飞灰采用无害化处理;垃圾渗漏液送往污水处理系统,经过处理后循环利用,废水做到零排放;

2

垃圾运送堆放点

1、具有垃圾运送堆放点,满足日堆放量≥100吨;

2、垃圾堆放点距离旌德城区≤100km;

3、每天专人负责接收处理所提供的生活垃圾,并进行焚烧处理服务,处理质量达到国家先进行业标准。不得将生活垃圾授权第三方进行焚烧处理;

3

处置标准

1、对焚烧设施严格按国家或行业等规程及时维护、更换和改造;

2、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确保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正常运行;

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所产生的飞灰等末端物质均由供应商负责规范处理;

4

垃圾运输

1、负责解决采购人垃圾运输垃圾运送堆放点沿途(沿途指高速、国省县道、城市道路等)可能出现的群众堵路、闹事、上访、游行等社会稳定事项,确保运输畅通无阻;

2、采购人到达垃圾运送堆放点的垃圾运输车,供应商应有效组织安排,保证垃圾运输车到达后及时卸车;

5

计量

1、供应商须在垃圾运送堆放点建设电子地磅,并取得当地合法检验机构检验的合格证,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拟釆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2元/吨;

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号)和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函[2020]546号)文件要求,旌德县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焚烧发电处置符合政策要求;2、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宁国市港口镇,是离我县最近的焚烧发电厂,垃圾运输距离最短、运费成本最低,在运输过程中对过境两边的城镇以及居民生活造成环境影响、运输安全风险最小。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款,本项目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垃圾焚烧处理,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

三、公示期限

20210811日至20210818

四、其他补充事宜:20210811日至20210818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或********65fc0addc">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同时抄送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异议,(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29号,联系人:喻主任,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釆购人

联系人:喻先生

联系地址:旌阳镇河东中路195号

联系电话:****-*******

2.主管部门

联系人:喻先生

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老路29号

联系电话:****-*******

3.釆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联系电话:159*****59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采购需求.doc

专家论证意见.pdf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一来源 处置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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