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区垃圾转运服务中心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南关区垃圾转运服务中心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南关区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勘察范围: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 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变更等);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255.33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建设单位: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 |
标段(包)名称:南关区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 |
招标代理单位: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位于长春市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内,东至芳草街、西至规划丙十六路、南至规划丙十七路、北至园林; | |
总投资(万元):255.33 | |
建筑面积:46221.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勘察范围: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 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变更等);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10月25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8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 | |
招标联系人:韩猛 | 联系电话:133*****25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8月18日 23时30分 | |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ZCGC-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关区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已由长春市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南发改【2020】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关区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内,东至芳草街、西至规划丙十六路、南至规划丙十七路、北至园林;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422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220.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431.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789.5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2352平方米,绿化面积10420.16平方米,道路及硬化面积19442.84平方米;项目购置公用工程设备共计40台(套),利旧垃圾处理设备45套,主要承担大件垃圾分类等功能,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2.4招标范围: 勘察范围: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 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 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变更等);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勘察工作结束后2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设计:248.33万元,勘察: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③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资质有效。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完成过类似项目;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 12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行业设计单位; 3.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8月12日8时00分至2021年8月18日23时3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笛 177*****35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3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本),招标人不予受理且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街1146号 联系人:韩猛 电话:133*****250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3*****45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注:招标公告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021年8月11日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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