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液晶监视器等招标公告

摄像机、液晶监视器等招标公告

 1.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设备,招标编号为:GMTC063B002ZHG002JO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货物及相关服务:
  第一包:摄像机、液晶监视器等一批
  第二包:CD播放机一批
  MD录放机一批
  FORTUNE数字采访机一批
  交货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及电台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
  (报价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报价,但必须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单个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合格的投标人: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b)第一包供应商必须为设备制造商或生产厂商的特约经销商,为保证产品质量,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投标授权书(原件)。如不能提供上述文件作废标处理。
  c)投标人在广东珠三角地区有售后服务能力,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6年2月16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起。
  获取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售标书处,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6年3月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3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10开标大厅,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6年3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10开标大厅,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番禺区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联系人:何先生;(2)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联系人:何先生E-mail:jcjzhs@panyu.gd.cn。
  9.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斌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510室 邮编:510030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gdmeetc3@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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