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锦学校中央空调项目(吸顶机)询价公告

文锦学校中央空调项目(吸顶机)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文锦学校中央空调项目(吸顶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水木清华2单元1606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Q********HBYXDSY-18

项目名称:文锦学校中央空调项目(吸顶机)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1.329989万元

最高限价:21.329989万元

采购需求:文锦学校中央空调项目(吸顶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6.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省建设厅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单位缴纳2021年4-6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发票和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花名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发生亏损(新成立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6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4-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依法免税、抵扣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当月没有营业的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6.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之后);

6.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9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备案(打印备案网页截图);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在省一体化平台上登记,提供“企业详情”及“人员详情”注册信息截图,人员姓名和岗位等信息与“人员详情注册信息”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1日至 2021 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水木清华2单元1606室

方式:现场购买,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班子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询价文件(复印件及盖章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受理),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08月19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水木清华2单元16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水木清华2单元16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十堰市文锦学校
地 址: 十堰市丹江路20号
联系方式: 138*****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水木清华2单元1606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空调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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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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